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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慕虛榮的徐某某平日總愛佩戴一塊假TUDOR牌石英手錶,假表外觀靚麗,很是耀眼。讓徐某某想不到的是,因爲這塊假表,他竟成了歹徒的作案目標。2009年1月9日,劉某某夥同4人(均判刑),經預謀後,由同夥盧某以拿衣服爲由,先將徐某某騙至塘沽區新河五車地公交車終點站附近。劉某某駕車和其他同夥尾隨徐某某到達該地點。在對徐某某進行毆打後,其中一人持刀將徐某某左側大腿捅傷,搶走假TUDOR牌石英手錶及七匹狼香菸2條、世紀紅塔山香菸1條、現金2200餘元。
案件破獲後,經司法估價,被搶的假表價值僅爲35元,案發後被追繳發還。此外,3條香菸價值215元。
塘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劉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0元。(記者萬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