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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10時52分,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地點發生一起當事人突然引爆雷管的事件,導致3人受傷。
據貴陽市警方及法院方面介紹,1日上午,當事人吳永發因與其子女的贍養糾紛一案的執行問題來到雲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局的承辦法官黃徵、白萍(女)對其進行接待,執行局領導蔡東兵、向陽、陳濤局長也一同參與接待。申請執行人吳永發提出,要求法官通知其子女到場,當執行局正在通知其子女的過程中,吳永發突然引爆其隱藏在挎包內的一枚雷管,黃徵、白萍當場被炸傷,吳永發本人左腿也被炸傷,3人當即被送往醫院治療。
事發後,貴陽市、雲巖區兩級公安局接到報警及時趕到現場,案件正在偵查中。雲巖區法院劉建林院長及其他院領導趕到現場處置,中院相關領導也趕到現場參與處置。
據瞭解,申請執行人吳永發與被申請執行人吳大勇、吳大燕、吳萍、吳秀系父子女關係,該案執行標的爲被執行人每月給付100元贍養費給申請執行人吳永發,該案2008年5月開始執行,被執行人每月都按時履行。
經查,吳永發曾於2001年2月7日因家庭矛盾和經濟糾紛攜帶炸藥、雷管及汽油、打火機到其子吳大勇家,欲引爆炸藥威脅其前妻張啓英及兒女,經強行制止,爆炸未遂,後被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