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兩名男子糾集他人將前來討要工資的數名工人打傷,繼二人被判刑後,日前,一名參與者也因聚眾斗毆罪被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向某、楊某(均已判刑)在本市薊縣一施工工地負責為承包工程的馬某組織工人施工,被害人張某亦在此工地承包馬某的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後,因張某所報的工程方數與預算不相符,故向某未給張某的工人發工資。2008年12月2日上午,被害人張某與十餘名工人到向某住的生活區,找向某討要工資。當時向某不在宿捨,在此等待的工人便將工地負責工程量的劉某某宿捨的玻璃砸壞。向某得知此事後,與楊某、梁某(另案處理)等人從工地來到生活區,雙方發生爭執。後向某與楊某找來薊縣農民劉某、邵某(已判刑)、段某(另案處理)等人,經楊某指認後,上述幾人持鎬把對張某等5名被害人進行毆打,後逃離現場。經報案,向某、楊某等人隨即被抓獲,現已判刑。被告人劉某隨後歸案。(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楊斌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