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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把自己的二級建造師資質證件“賣”到其他單位,孰料操辦此事的中介公司將證件同時“賣”給兩家公司。她不僅沒賺到“外快”,還面臨兩家公司的索賠。
事件 賺“外快”卻遭“投訴”24歲的小潔去年通過了二級建造師的相關考試,並獲得相關資質證件。她所在公司不需要資質證件,她通過互聯網找到一家中介公司,委託中介把證“賣”出去。很快中介公司回覆稱,有公司打算每年支付5000元費用“買證”。於是,她便將證件交與中介公司。
沒想到兩天前,她先後接到兩家公司電話,都稱她有違約行爲,要求她退還5000元。小潔反覆詢問了兩家買證的公司和中介公司才明白,原來,中介公司暗地將她的證件抵押給兩家不同的公司,從中收取了好處費。中介公司操作中沒有留下任何合約、票據,小潔又擔心私下“賣證”會被自己所在公司發現,只好獨自償還違約金。
調查 多找“下家”多吃差價在互聯網搜索一番,便能找到本市10多家承攬“買賣”各種資質證的中介公司以及數十家求證單位。所謂“買賣”,指的是個人將暫時用不着的資質證件“賣”給有需求的公司。但這些中介,往往不僅僅只找一個“下家”。
根據網上登記的電話,記者聯繫到幾家中介公司。按他們的說法,“賣方”僅需要將證件放在中介公司,便可以先從中領取5000元至6000元的費用,每年與中介公司簽訂一次協議,滿一年如不再續簽,才能將原件領走,否則就要退還費用並支付違約金。按照中介公司的說法,他們負責聯繫“買賣雙方”,只是從中吃一些差價。
提醒 違法違規將受嚴罰採訪中瞭解到,考取建造師資質證件並掛靠掙錢的人羣分爲兩類,一類是業內人士,另外一類是“圈外人士”。前者考證是爲了從業,只有在所屬公司不需要他本人證件的前提下,才私自將證件掛靠在外單位掙“外快”;後者考證的目的就是爲了賺取“掛靠費”,目的非常單一。正因爲有了這樣的需求,市場纔會逐漸龐大。
天津市建設主管部門表示,這種“買賣”行爲本身是違法違規行爲,一旦被發現,雙方都會受到主管部門嚴厲處罰。本市建設主管部門已出臺政策,將資質證件與社會保險“掛鉤”,只要持證人所在公司爲員工上保險,持證人的社保號和資質證件號就相對應,即使有公司“買”走了證,也過不了主管部門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