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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12月9日電:連日來,本報對寶軒漁府體北店收取5元“茶水費”引起消費者質疑一事進行了連續報道。昨天,遠在廣州的寶軒漁府集團法人朱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對寶軒漁府收取“茶水費”的情況進行了解釋。朱先生稱,對於收取“茶水費”一事,他承認一直按照慣例存在,而且未向物價部門申請審覈。對於本報的報道,朱先生認爲很客觀也很真實,他表示,他們將認真改正,對於“茶水費”進行公示,消除所有產生糾紛隱患的消費項目。
南開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目前已經開始調查寶軒漁府收取“茶水費”的非法經營行爲。他們希望消費者能夠提供更多的證據。該工作人員表示,一旦證據確鑿,物價部門將責令寶軒漁府退還消費者5元“茶水費”,並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物價投訴熱線12358
事件回顧
市民張先生近日和朋友前往體院北的寶軒漁府酒店用餐,由於大家都不喝酒,張先生特意準備了一些好茶。到了酒店,張先生要求服務員沏茶,卻被告知要收5元的“茶位費”。張先生很奇怪,這個“茶位費”出自何處?收得是否合法呢?接到反映後,記者和寶軒漁府體北店取得了聯繫,店長宋軍解釋說,客人自帶茶葉是無法直接喝茶的,需要他們店方提供茶壺和開水,如果沒有這些服務,客人也喝不到茶。所以,他們收的不是“茶位費”,而是“茶水費”。(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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