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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不差錢》裡有句臺詞: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錢沒花了』。今天說的這位,不是因為吝嗇,而是因為他將攢下的幾萬元錢放高利貸了,因為錢老要不回來,最終,他連病帶餓死在了自己四面透風的破屋子裡。
昨日,提起剛過世的弟弟張積纔,姐姐張素琴一臉無奈,『弟弟本想發財,可啥福也沒享到,臨終還想著那一堆欠條』。
幾萬元放貸收不回
張積纔,生前是新鄉市獲嘉縣陳孝村人,如果健在的話,今年剛好60歲。雖然已經過了張積纔的『五七』祭日,但在陳孝村的大街上隨便問一位村民,他都會說出張積纔生前的一些放貸討債的事兒。
張積纔自姐姐出嫁後,和父母相依為命。30年前,他曾經娶過一個外地的老婆,由於經濟比較困難,過了不到半年,老婆便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十幾年前,父母相繼去世,弟弟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了。守著父母留下來的幾萬元錢,他說自己不想出去打工,可又怕錢會越花越少,存銀行利息也不高。後來聽說高利貸的利息高,他就動了念頭。』張素琴說。
從2002年開始,小到三五十元,大到三五千元,張積纔將父母留下的幾萬元錢,不到幾年時間就全部『放』了出去,借款的也幾乎是本村的村民。
張積纔本來打算用這些錢『雞生蛋、蛋生雞』,可沒有想到的是,放出去的錢幾乎都是石沈大海,『別說利息了,連本金都要不回來』。
錢沒有了,一切希望都破滅了,本來打算蓋房子的張積纔也放棄了這個念頭,繼續住在四面透風的破房子裡。
鄰居拉著他的屍體要賬
張積纔的鄰居告訴記者,張積纔根本不在家裡做飯,平時也是每天吃一頓飯。怕丟人,村裡的飯店他不去,天天騎著一輛破自行車到十幾裡外的縣城買上一個包子一碗稀飯,『他們家已經多年沒有用電燈照明了,屋裡除了一張床外,幾乎沒有啥值錢的東西了』。
記者來到張積纔生前住的院子裡,白色的挽聯仍在。院子裡,隨處可見一些破衣服,知情者說,這些衣服都是張積纔撿來的,有的是剛撿來還沒有經過清洗的,有的則是已經洗好打算賣的。
張素琴指著屋裡的一個水缸說,這下面壓的都是弟弟生前的欠條,『他把這些欠款條當做救命草,可就是這些救命草把他送進了墳墓。弟弟死的時候身上穿的還是撿來的衣服,我給他買的衣服他就是不穿,非要把錢要回來自己買衣服不可。結果,最終連餓帶凍送了命』。
張素琴告訴記者,弟弟死後,沒錢埋葬,鄰居只從他身上找到了幾張欠條,因去欠賬的村民家裡要錢未果,幾位好心鄰居就拉著架子車,上面放上弟弟的屍體,這樣拉著挨家要賬,『要了幾天,大家用要來的6000元錢,草草把他給葬了』。
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獲嘉縣博苑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鵬,郭鵬告訴記者,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高利貸擾亂我國金融管理秩序,不受法律保護。但是高利貸本金是受法律保護的,對方是要償還的,而利息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未超出部分對方應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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