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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巴西政府索取用戶數據的次數最多,達到3663次。美國政府索取次數為3580次,位居第二。在要求刪除網上內容的次數方面,巴西同樣居首,達到291次;排在後面的依次為德國、印度和美國。谷歌稱因法律原因未列出中國相關數據。
谷歌的還擊確實有力。數據在說話:『別光批評我谷歌保護用戶隱私不力,你們這些政府不也在窺探用戶隱私、審查網絡內容嗎?』
谷歌應該沒有忘記,一個月前,當它決定離開中國內地的時候,理由同樣是政府的審查。當時,谷歌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宣布,要『提供未經審查的網絡服務』。據此原則行事,谷歌是不是也應該離開監管甚嚴的美國呢?
谷歌提供的數據還顯示,在美國、德國、巴西等地,它遵照政府要求刪除相關內容的比例均高於80%。在土耳其,谷歌屏蔽了冒犯土耳其國父穆斯塔法·基馬爾的視頻;在德國,谷歌過濾了宣揚納粹、否認大屠殺的網絡鏈接;在美國,谷歌更是與情報部門密切聯系,將用戶搜索記錄永久保留,以供情報部門掌控。
為何在這些國家俯首帖耳的谷歌在中國就變得桀驁不馴?因為谷歌自有它的雙重標准。在19日發布的一篇博客裡,谷歌稱『我們不想從事政治審查,尤其在中國和越南這樣的國家』;然而,『一些民選的歐洲政府有國家法律禁止特定內容,我們的政策是遵守這些民主政府的法律』。
谷歌的態度很清楚:中國、越南的法律我們不遵守,我們只遵守西方國家的法律。事實上,谷歌遵守的不是法律,而是意識形態。谷歌在其數據說明中也明確表示,是否刪除特定『政治言論』的標准是:『我們自己的內容政策』。在谷歌的眼裡,公司『政策』已經超越所在國法律,成為裁決的最終依據。
谷歌的『政策』是什麼?也許是它標榜的『不作惡』的信條。但善惡的標准又是什麼呢?它不是由谷歌單方界定的,更不是由美國一個國家說了算,否則對美國有利的就是所謂『善』,對美國不利的就一概冠以『惡』名。
谷歌的數據告訴人們,它並不拒絕審查,甚至不拒絕政治審查;它拒絕的是多樣化的社會制度,它拒絕的是美國『思想霸權』無法覆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