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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主任陳宜瑜在全體院士大會上表示:堅決反對院士兼職過多、徒掛虛名和領取不當報酬,警惕道德失范。(6月7日新華網)
院士兼職、掛名和代言,若無關學術,且是為了循己私利,則有不務正業之嫌。它實質上,就是消費邏輯對學術的侵襲,利益至上的考量擠佔了職業道德。
不難想象,當院士兼職泛濫時,院士頭銜的學術價值在漸趨消解,形象也在自毀,最終勢必禍及知識產品的可信度。而在權威崇拜的土壤裡,『專家推薦』的營銷符號可能會誤導民眾,損害公眾利益。正因這些負面效應,『院士兼職』倍遭詬病。
中科院乾部表態『反對院士兼職過多』,就是著眼於重申規范,起到現實糾偏之用。給院士亂評審、瞎指點,及出席禮儀性、慶典性活動『設限』,確能規避某些院士屍位素餐、見利越軌的行徑,尊崇學術尊嚴,注重人格建設,令他們『有知有節,立范於世』。
但慷慨表態之下,仍有含糊其辭之處:何為『兼職過多』?『不當報酬』有明晰的標准嗎?反對之後,又有怎樣的問責措施,確保有規必依?概念界定的語焉不詳,輔助條規的稀缺,使得禁令軟如棉花,威懾力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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