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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公款出國(境)游郁結了太多的社會不滿,盡管一直被列入反腐主題目錄,但始終沒有因嚴打而消失。面對禁而不止的官員公款出國(境)旅游,在預防腐敗局網上民調之後,中紀委旋即呼應反映熱點,『利劍』終於出銷。
6月9日,中央紀委印發了《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乾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了十二種具體違紀行為及其處罰辦法,並對於組織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那麼,重典之下公款出國游能否畫上『休止符』?
官員公款出國游是『潛伏』在出國考察合理的外衣下如影隨影,經過變異,如今花樣不斷翻新,儼然成了外表光潔裡面潰爛的一顆『毒瘡』。其實,當出國考察成為一種權力待遇,甚至成為某些地方政府『工作規劃』時,變異已經開始。盡管被曝光處理的官員也不在少數,但事實上也只是冰山一角,這種瞞天過海的法術也使『嚴肅處理』、『嚴禁』等『模糊』的紅頭文件在合理『考察』下屢屢失效,暴露出先前一些監管制度的乏力,現在已到了非動『手術』不可的時候了。
既然公款出國旅游源於『考察』,那麼鉗制前者必須劃清後者的邊界,就是要把兩者完全剝離開來,達到皮之存毛不能附,這是難點也是關鍵。因為考察總有著種種『合理』的理由,考察附帶旅游已成為官員權力待遇,在不少官員眼裡甚至形成了『共識』,況且能公款出國考察的都是擁有一定行政權力的官員。在這種背景下,用行政的自我監督達到自我剝離只是一廂情願的希望,因為權力自身始終存在失察或不察的風險,況且個別監察者同樣是出國『考察』的受益者。而用財政權牽制行政權顯然也是個『軟柿子』,因為能有幾個財務人員面對領導簽字蓋章的『考察』發票拒而不報呢!
其實,公款出國旅游是與當前反腐環境密切相關,如舉報環境、政務公開、監察環境、官員對公款出國游的認識等,尤其是還沒有把它上昇到像貪污腐敗一樣重典的層面,但歸根到底是一些制度缺陷或制度執行不力所致,如沒有把官員考察審批、人員、費用、行程等納入政務公開范疇,這樣就夫去了事前、事中、事後監督。事實說明,先前一些被曝光的不是內部人員舉報就是地上撿來的,如2008年『溫州二十三人赴美培訓團』就是網民無意中撿到了《公務員出國考察費用清單》而被披露。
看來,官員公款出國旅游和公款吃喝等一樣,光靠『亮劍』是難以根治的。從反腐情況來看,任何嚴厲的處罰下依然會前腐後繼,這並非是悲觀的說法。因此,整肅出國游同樣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
現在的關鍵是,『利劍』既出銷,如何精確定位打擊目標的問題。『亮劍』之下,出國考察游必然會越來越隱蔽,因為敢明目張膽、組團出國旅游的畢竟要付出開除黨籍、摘除官帽的代價。因此,更應關注那些零星、分散、『搭乘』的出國游,否則就會陷入找不著『目標』的尷尬境地,而僅靠中紀委的火眼金晴顯然也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必須牢記,『陽光』始終是防腐真正的『利劍』,始終能給違紀違法官員以最強大的震懾力。作者:沈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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