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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廣東江門官方回應了公眾對廉政公積金制度的質疑。回應稱該制度是一種制度探索,不是變相提高福利。此前江門宣布將從7月1日起實行『廉政公積金』制度。如公務員5年內未有違紀行為,將可兌現累積金額的70%(7月1日《新華社》)。
廣東江門官方看來是鐵了心的要推行『廉政公積金』了,從官方的回應中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各媒體各種觀點的評論以及網上99%以上的聲討對於江門官方來說似乎都是誤解,還搬出了新加坡、香港等地『國際接軌說』來為自己找理由,不僅僅只是荒唐,甚至有些下作了,新加坡香港等地腐敗現象是很低,是因為人家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強有力執行力度作保證,這些不接軌,反把人家都以經廢止的薪廉制度拿來,不僅讓人想起了我們的商業銀行,收費制與國際接軌,就是不去於人家的服務質量和軟件設施接軌。所辯解的不是『變相福利待遇』更是經不得任何推敲,公務員廉潔從政同普通群眾遵紀守法一樣是基本,違反了理應受到處罰,正常的工作收入之外,又增加了一筆『廉政公積金』,這不是巧立名目的變相福利又是什麼。
政府每年拿出2000萬『廉政公積金』,這筆錢很難講花的名正言順,是否符合公務員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五邑大學政法系教師、法學博士王繼遠認為廉政公積金制度的制定是有法律依據的,前提符合現在提出的優化、明晰公務員工資制度,適用於公務員。我看其實未必,這麼大一筆開支有沒有經過人大會議表決,有沒有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符合現在提出的優化並不代表就可以無限制的用政府的錢來『收買』,明晰公務員工資制度,適用於公務員的理由更為牽強,其實就是巧立名目加工資。
一些評論認為,如果公務員可以有『廉政公積金』,那政府也就應該為公民設立『守法公積金』這其實就是一個道理,當然政府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力度,要比對官員的監督手段利害的多,震懾力也大,一般群眾不敢輕易犯罪,設立公民『守法公積金』是沒必要,不過,真要是加大力度反腐倡廉的話,倒不妨把那2000萬『廉政公積金』改變為『舉報公積金』,對舉報貪污受賄等腐敗行為的舉報人實行重獎,古人有曰『重獎之下必有勇夫』,說不定可以促使舉報成為一種產業,這對腐敗現象的震懾力,要比『廉政公積金』大許多倍,致使舉報無處不在,貪污受賄者一定會惶惶不可終日,欲腐敗者更會膽戰心驚,更可貴的是國家這個『項目』絕對不會是賠本買賣,這對推動公務員廉潔從政效果和效率恐怕都是空前的,江門為什麼不去探索,反假惺惺推出這項『廉政公積金』,名曰『是為了加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公務員隊伍更好地履行廉政勤政的責任,更加有效地預防和懲治腐敗。』以筆者看來不過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多往自己腰包裡裝點銀子罷了。
有句話叫著『民意不可違』,不知道江門市的官員這幾天有沒有注意到媒體的評論和廣大網友的跟帖,從官方的回應來看,想必是看到了一點,只是回應的態度像是出了點問題,並沒有改過的意思,反引據論點百般來涂抹,像是『躲貓貓』又像是『我是領導』,破綻百出又難以自圓其說的涂抹結果就是越描越黑,最後反把自己假反腐真腐敗的面孔給暴露無遺。作者:朱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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