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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6月30日從權威渠道獲悉,廣州市委、市政府已正式發布《廣州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損失領導人員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企業出現特別重大資產損失,即損失金額超過1千萬以上,企業領導都將負明確的責任,包括扣除薪水、降職甚至免職等處理。(7月1日《廣州日報》)
這是一個對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問責辦法』,用嚴厲問責來保護國有資產的『不損失』。國有資產,損失很厲害,後果很嚴重。國有資產流失或賤賣司空見慣。2008年7月3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一份終審判決,在多達14頁的判決書中,曾是哈爾濱市一家國有企業領導的關潤松,與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緊密相連——貪污國有資產1748餘萬元。2008年,山東省審計廳對7家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發現,有4家企業因決策失誤等原因,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潛在損失4.07億元。
《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施行標志著保護國有資產步入法治化軌道。地方出臺相關規定突出『問責』,無疑是在法治化軌道之上『加大油門』。這樣的問責,給國企領導套上『緊箍咒』,為國有資產橕起『保護傘』,我們歡迎。國有資產的流失『很可惜』,老百姓『很心疼』。因為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此外,一定數量的國企,憑借壟斷地位與身份,獲取高額利潤,純粹的『取之於民』,卻沒有絲毫的『還利於民』。屬於全民的國有資產糊糊涂涂就不知去向,老百姓能不心疼嗎?
國有資產,『問責』更要『問效』。很多國企『不差錢』。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移動三大企業名列全球十大賺錢企業,利潤過千億,上交國家的利潤數額卻只有200多億,上繳比例最高只有10%,國企利潤究竟流向何處引發質疑。國企從來不會虧待自己,『合法合規』的高薪,『10億只是小錢』,甚至有些國企老總花企業的錢『買學歷』,讓國有資產流到『帽子』之上……即便有『問責』,只要『不損失』,一切的工資福利待遇『照舊』。因此,『問效』比『問責』更重要,起碼是一樣的重要。
『問效』,就是要追問國企效益的獲得有多少是市場成分?包括市場的競爭力、市場公平競爭的自由度等;有多少是壟斷成因?完全依賴於壟斷獲取的利潤,利潤越高,掠奪性越強。這倒也罷了,國企的壟斷及壟斷利潤,『有的人』居然矢口否認、巧言令色。中石化總裁王天普曾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稱,不存在『高額壟斷利潤』。地球人都知道,有壟斷,就有壟斷利潤。
『問效』的另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利潤流向和利益分配體制問題。合法的壟斷就有合法的高薪,正在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底線。無論從國企的全民所有屬性,還是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來看,國企的『全民分紅』不能再回避。全國政協委員蔣洪在今年『兩會』上提交了實行陽光財政的提案。他認為,國有企業的利潤應當全民分紅,至少拿出一部分全民分紅。一呼百應。關於國企全民分紅的話題從『兩會』延伸至今。有人說:國企全民分紅是一道『彩虹』;還有人說:老百姓要捍衛國企紅利的『分紅權』。
『問責』有了,『問效』還會遠嗎?作者:王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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