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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喬子鯤
無論是小煤礦,還是黑磚窯,死灰復燃的背後,不少都有本地不同級別、不同能量的官員在橕腰。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力量敢與國家和本省、市的禁令相抗衡?
一邊是奔騰的黃河水,一邊是灘區掘地不止的磚窯廠。就這麼挖下去,必致堤壩基礎不牢,豈不影響百姓生命安全?這樣的灘區原本即為耕地,既能護堤又有種植收益,都去建窯廠豈不破壞耕地?生產實心黏土磚對耕地破壞嚴重,國家已禁止使用,為何還要違規生產?
顯然,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黃河灘區建磚瓦窯廠都有害而無利。去年,媒體披露河南原陽等地的100多家黑磚窯後,河南沿黃四市共拆297座,停產整頓其餘858座,35名相關責任人還受到責任追究,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風聲一過,死灰復燃。在原陽黃河灘區,磚窯已復昔日繁忙景象。
違規,查處,再違規,再查處,死灰復燃循環往復,類似現象我們見得多了。一些地方的小煤礦等『五小』,早把這一故事演繹得淋漓盡致。實踐也早已告訴我們,在那樣一些經濟利益等比較彰顯的地方,窯主、礦主之類的人,或是本地有實權乾部的親屬,或是與其進行利益分成而結成的『死黨』。換言之,開窯開礦者,或有能力死灰復燃者,大都與本地乾部有牽涉。無論是小煤礦,還是黑磚窯,死灰復燃的背後,不少都有本地不同級別、不同能量的官員在橕腰。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力量敢與國家和本省、市的禁令相抗衡?
屢禁難止,就在於官商勾結的利益鏈沒有徹底斬斷。人們不會懷疑有關禁令決策的正確性,質疑的乃是,禁令執行何以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何以總是令行處偃旗息鼓、令過後『昨日再來』,何以總是只關停了事,而不對官員問題進行徹底查治。難道禁令是懼於上級和輿論的壓力而被迫做出?難道禁令從來都是立足於只治標不治本?
人們質疑追問的結果,也許觸碰到的是一個整肅乾部的難題。執行禁令者,即多是違令者。讓當地官員親手毀掉自己的利益?結果必是陽奉陰違留一手。那就對他們都嚴肅查處,但真要下決心查個底朝天,發現不少乾部都有不同程度乾系,豈不造成當地權力真空?那就下決心再來個大換血,結果麻煩或許更多,本地乾部有牽扯便多用外地來的乾部,但一方面缺乏『本地知識』必難壓場,另一面熟悉本地之後又面臨被利益誘惑而重回官商勾結的老調了。
如此難題,或許讓整肅乾部采用了妥協的藝術。即是殺一儆百,抓大放小。也就是對一些領導責任人、直接責任人處理一下,對其他人放一馬,恩威並施,期待各色乾部人等奉公守法。然而,這樣的處理藝術,越來越受到現實的嚴峻挑戰。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總有一些人會前赴後繼,也總有一些人得著實惠而無恙。結果便常常出現這樣的現實尷尬,擔領導之責的未必有利益牽扯,有利益糾葛的逃避懲罰。
那麼,何時纔能跳出死灰復燃的惡性循環?何時纔能告別運動式執法?怎樣建立即時動態的乾部監督管理機制?怎樣制住官商勾結這個惡魔?這或許是我們面對黃河灘區磚瓦窯廠死灰復燃時,更應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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