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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陝西)省高院、咸陽市中院、渭城區法院在咸陽市鳳凰廣場舉行公開宣判活動,對近期審結的8起毒品案件進行了宣判,並於當天對其中涉案的兩名罪犯執行注射死刑。
據了解,成都籍罪犯鄒勇於2006年11月至2007年7月期間,先後向興平籍罪犯南參軍等人販賣毒品海洛因共計2250.48克。南參軍將從鄒勇以及其他販毒人員處購得的海洛因3360克,分別向吸毒人員販賣,共計2561.89克。咸陽市中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鄒勇、南參軍死刑,涉案的其他11名被告人也分別獲刑。鄒勇、南參軍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核准了對鄒勇、南參軍的死刑裁定。
昨日的宣判結束後,鄒勇、南參軍被執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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