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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06日訊
昨天,溫州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六次會議聽取市中級法院關於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去年我市兩級法院共收各類一審行政訴訟案件963件,數量居全省首位。
這類案件被告為政府部門,市民通俗地稱之為『民告官』。去年我市兩級法院收的行政訴訟案件中,審結932件,判決行政機關勝訴的254件,佔結案總數的29.18%。判決行政機關敗訴136件,佔結案總數的14.59%。除去有些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原告撤訴等,以實體判決為基數,敗訴率為34.87%。行政機關敗訴的行政行為涉及行政登記、處罰、許可等類型。
『民告官』案件有幾個特點:以民生類為主;與政府重點建設領域相關的行政案件和信息公開案件成為熱點;案件分布區域集中在鹿城、瑞安和樂清;公安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被告的案件增幅迅猛。
敗訴案件中,鄉鎮政府、房管、土地、規劃等部門的敗訴率最高,其中,鄉鎮政府的敗訴率為87.5%,房管、土地的敗訴案件超過半數。
法院方面分析,由於我國法律法規幾乎沒有授予鄉鎮政府具體處罰、強制職權。而它們又是地方經濟、城市、社會建設的一線基層單位,尤其是在一些重點工程建設實施中,鄉鎮政府往往遭遇『有責無權』的尷尬。再則,有些基層單位在行政管理中法律觀念淡薄、行政手段隨意,容易造成當事人情緒抵觸,引發行政訴訟。鄉鎮政府普遍沒有設置專門法制工作機構或配備法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管理時無從獲得相關法律意見,事後纔聘請職業律師代理訴訟。
溫州都市報黃小玲尤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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