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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大興第三起滅門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
涉嫌故意殺人罪的張偉被控連殺五人,起因僅僅是為了『出氣』。
庭審現場
兩次報錯出生年份
據了解,生於1978年的張偉來京後一直處於無業狀態。
上午10點,看似平靜的張偉站在法庭上接受調查時,兩次報錯了自己的出生年份:『81年……不,我是80年生的……』
張偉說,2002年自己通過打臺球認識了申某,兩人之間並沒有矛盾,偶爾一起出去吃飯。
據了解,案發前張偉曾經到申某家串過門。而女友張某是張偉2008年認識的,兩人一起租房同居。
在張偉的口中,案件經過非常簡單:『我倆喝多了——吵起來了——我就拿刀把他紮了。』
至於此後為何又將自己女友張某紮死,張偉說是聽到女友『嗷』的叫了一聲。『她嚇著我了。』於是張偉舉刀刺向女友。
殺人僅僅是因為『生氣』
張偉在預審階段曾陳述說,申某總是擠對他混得不好,那天酒後就想拿刀紮申某出氣,『一個也是殺,兩個也是殺』,於是張偉又刺向正在呼叫的自己的女友。
如果說殺害申某還是酒桌矛盾,那麼張偉殺害申某家人的理由僅僅是因為『就是生氣』。
據了解,申某妻子當時並沒有被刺死,張偉去而復返又補了幾刀,終將申某懷孕的妻子殺死。
作案後張偉割腕企圖自殺,並給自己在外地的父母打電話道別:『媽,兒子不孝先走了。』
申某被刺後,臨終前撥打了110求救,接到報警趕來的民警當場將張偉抓獲。
今天上午,被害人申某和張偉女友張某的家人都來到法庭,向張偉提出民事賠償。
對於張偉與申某之間的關系,身在外地的親屬們都搖頭表示不知道:『我們知道的還沒你們媒體多呢!』
截至記者發稿時,公訴人正在出示證據。
案情回放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31日21時許,張偉在大興區舊宮鎮其暫住處,因瑣事和申某發生口角。張偉持尖刀猛刺申某頸部及軀乾部數刀,致申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偉唯恐罪行敗露,又持尖刀猛刺在現場的女友張某數刀,致張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偉為殺人滅口,隨即駕車至大興區舊宮鎮申某的暫住處,騙開房門,持刀先後猛刺申某的父親、母親以及懷孕7個月的妻子數刀,導致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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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當中,不準飲酒屬於五重戒之一,世間人不以爲然,不知道當人飲酒以後,會把自己的神識交給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