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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未成年少年組織賣淫,並用刀威逼民警以『解救』賣淫女。7月7日,海淀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3名主犯之中有2名都是未成年人。
於某15歲時來京後,就開始幫著別人發色情廣告,組織賣淫,先後5次被行政處罰後仍未能悔改。2010年5月,已年滿17歲的於某召集了年齡相仿的老鄉孫某、張某和33歲的黑車司機王某一起組織賣淫,采用發色情小廣告的方式,與嫖客取得聯系,負責接送賣淫女至嫖客選定地點,事後收取賣淫女『相關費用』。
2010年5月底,民警抓獲了賣淫女李某,向其亮明身份後將她帶上當天駕駛的便車內,准備回派出所詳細審查。
於某等4人發現情況不妙,遂開車追趕民警的便車,意圖『解救』李某。民警車輛被於某等人別停,於某等4人先後下車,其中孫某持刀、張某持鐵棍,將民警車輛玻璃砸碎,而於某則手持彈簧刀和王某一起在一旁站腳助威。
在民警亮明身份後,年僅17歲的孫某仍持刀威逼民警脖子,將民警左手劃傷,並用言語威脅,強行要求民警釋放李某。於某、張某也在一旁應和。李某趁勢下車,王某開車帶上李某和其他人等迅速逃跑。
偵查機關於2010年6月2日將於某等4人全部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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