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11日,江蘇鎮江古運河畔的大型商住樓盤『如意江南』建設項目現場,依然繁忙,工程的地基開挖工作仍在繼續,旁邊的樓盤銷售處,則忙著迎接一個個前來看房的客戶。而一處對大運河申遺有著重要意義的考古遺址、入圍2009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的宋元糧倉遺址,就在一輛輛推土機、挖掘機的轟鳴聲中,漸漸消逝。(7月12日《人民日報》)
開發商不惜動用大型機械設備、加快工程進度,在這麼一個文物學家們正在進行價值考證的『千年糧倉』身上大動乾戈,其中蘊意不言自明──不是成了『文物』就得保護嗎,那就讓它在成為『文物』之前徹底消失,大門一設,圍牆一擋,『滅你沒商量』。
當然,這開發商的脾氣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據說『來頭不小』。加上當地政府的政績衝動,欲撈到實打實的經濟發展、利益好處的慣性使然,也就『見怪不怪』了。
何況,文物部門的孱弱無力也著實為『慘烈損毀』點了一把火──要財權沒財權,要執法權沒執法權,既拿不出銀子來保護文物,又沒有能力制止破壞文物的行為。更可怕的是,其本身也要受制於地方政府財政供養,即便有委屈,也得做個聽話的『乖孩子』,打破牙齒往肚裡咽,眼睜睜看著千年的重大文化遺址變成『地下室』,捶胸頓足,欲哭無淚。
並且,對此類早已算不得『前無古人』的破壞文物行為,《文物法》與《刑法》雖然都有條理清晰的追責條款,有時卻只是老老實實地呆在『紙面』上,沒有貫徹落實到行動中。比如還有安徽宿州煤礦修鐵路破壞近百平方米文物遺址,比如京滬高鐵工地商周遺址遭施工隊破壞……鮮有聽說哪個地方官員因此受到制裁──違法行為得不到追究,不法舉動得不到懲罰,打文物歪主意自然也就周而復始地冒頭,『千年糧倉』一頭栽在開發商的腳下,其實早就『命中注定』。
可以想見,假如有關部門不對此起彼伏的『破壞文物事件』,打出一套像樣的『組合拳』,不對積弊已久的癥結刮骨療傷,即便聲勢浩大的民意喇叭喊得天響,也甭指望震醒既得利益的『夢中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