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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南開區消費者何先生撥打熱線電話投訴,在租房時想提取公積金,房東和中介卻極力阻攔。自去年7月6日起,職工在本市租房用於自住,並在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但記者調查後發現,該政策至今實行已一年有餘,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房東擔心收稅,中介害怕跑單,租房者很難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
何先生稱,中介領他去看房時,他提出要使用公積金,便要求房東和他一起去房管部門備案。誰知房東卻說,『那不是要交稅嗎?房租得再漲100元』,中介也勸他放棄。由於何先生堅持,此次看房以失敗告終。何先生後來又看過幾次房,但沒有一個房東支持他去備案,最終也沒有享受到相關優惠政策。
據了解,去年6月29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出臺了三項新政,其中一項為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即職工在天津租房用於自住,並在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但必須租住在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源,並提供正式、有效的房租發票,否則將無法提取。
記者在調查了租住在學湖裡、光湖裡、照湖裡、風湖裡等小區的10多位租房者後發現,沒有一個人用公積金租房。
一位租房者表示,去年租房時曾想過提公積金,結果房東擔心收稅,已經談好的月租又要漲200元,最終只得放棄。
中原地產白堤路店一位中介人員表示,一旦求租者要求和房東見面並到相關部門備案,跑單幾率肯定增加,所以中介一般都反對求租者提取公積金。(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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