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北京市衛生局對2007年頒布的《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的基本條件》進行了修訂,要求二三級助產機構的病房當中要增加新生兒沐浴設備,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在兒科病房內設置高危新生兒病室。
根據新規定,一二三級助產機構基本裝備要增加『新生兒輻射臺』;二三級助產機構搶救孕產婦器械增加『多參數心電監護儀』等。另外,醫院共用項目一級助產機構還增設了『HIV/梅毒檢測』,二級助產機構增設了『丙肝檢測』。(記者代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