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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沈先生:我是天津人,2007年大學一畢業就進入北京某國企上班,單位一直按時足額給我繳納住房公積金。現在,我即將回到天津一家企業上班。請問,我在北京這些年繳納的公積金能否轉移到天津,繼續讓新單位為我在此賬戶繳納公積金?如何辦理?
讀者高女士:我戶口在天津,現在到上海工作。我現在想把天津的公積金轉到上海開好的新公積金賬戶上,請問是否可以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對於新進入本市和離開本市轉到其他城市工作的職工有關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的提問,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熱線96266給予解答——
新進入本市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本市,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一、由所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開戶及繳存手續。
二、本人持住房公積金龍卡、身份證及一份復印件,到所在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證明,管理部同時在繳存證明上為職工提供建設銀行轉賬賬號。
三、遷入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在當地的繳存款項劃轉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設銀行轉賬賬戶內。
四、職工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補繳手續。
離開本市轉到其他城市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其他城市,可持以下申請資料到管理部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並注銷個人賬戶:
一、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及兩份復印件;
二、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三、如果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龍卡,還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提取申請書》一式兩份(集中封存戶職工《提取申請書》由分中心或管理部開具),如果已辦理住房公積金龍卡,則不需出具;
四、遷至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或者開戶證明;
五、如果職工本人不能到場辦理,可由他人代為辦理,還需要提供以下代辦資料:代辦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及兩份復印件;本人簽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應載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有委托人簽字)一份;如果是集中封存戶職工,只能由配偶或同戶籍親屬代為辦理,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或同戶籍戶口簿及一份復印件。
(記者張振寧通訊員孫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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