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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劉春芬從天津師范大學法律系畢業。劉春芬說,法院工作業務性很強,一線審判法官如果沒有過硬的業務能力,很難讓當事人信服。於是,關於破產、票據、公司、證券、保險等方面的書籍,只要閑下來她總是不離手。憑著這股鑽勁兒,她在大港民商審判歷史上創造了數個『第一』:第一起典當合同糾紛案、第一起返還股東出資糾紛案、第一起涉及股東抽逃資金的合同糾紛案件……鐵面無私的作風,合情合理的判斷,贏來群眾尊敬。她大膽從程序和實體上突破,主審的旅行社和汽車銷售制造公司糾紛案成為了大港精品案件,案例被《天津審判》發表。
『真誠待人,公正辦案。雖然有時候確實覺得身心疲憊,但還是不能簡單地一判了之,必須把那些疙瘩解開,把矛盾徹底化解,這有可能要多花好幾倍的時間和精力,但我覺得值!』這是劉春芬面對法理和情理衝突時的感悟。『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這是劉春芬始終堅持並努力實踐的審判理念。她說,不管再復雜的案件,只要心中裝著群眾,就一定能解開死結。劉春芬的妙手審案,也使得她受到了群眾的信賴。一次,一位案件中的當事人趁春節之機給她送來了一套高檔化妝品,被她婉言拒絕了……有的人不理解,說她很傻,她說這樣的傻子自己會一直做下去。
劉春芬連續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我本就是尋常百姓家的孩子,做一位「平民法官」也是我的理想,今後,我會一如既往地走下去。』劉春芬說。(記者郭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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