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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縱污染企業,漠視受害群眾的利益,這種看得見、摸得著的不公正能夠長期存在,是比污染本身更為可怕的事情。
福建汀江被紫金礦業嚴重污染的事件,已成為公眾最為關心的公共事件之一。可以說,這次嚴重污染事件,既是企業唯利是圖的結果,同時也是事發地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監管乏力甚至縱容的結果。盡管官方和企業對污染原因給出了多種解釋,但事件發展的脈絡和事發後的處理過程,都充分說明這一點。
紫金礦業的污染,表面看來,很像是突發事件,其實不然,它是企業環保方面存在問題的一次集中爆發,而其問題之所以能長期存在,根子就在當地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長期以來的包庇縱容,以及對受害群眾利益的極端漠視。這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此前受污染之害的群眾多次舉報,但當地政府並未采取有力的應對措施。從一個多月前的6月5日開始,汀江的養魚戶發現魚開始成片死亡後,便向污染源所在的上杭縣政府求援,但政府部門取了水樣之後,並未公布化驗結果,也未說明污染源來自哪裡。於是農民決定派代表自己拿水樣到廣州化驗,同時希望上杭縣水產局能夠簽字,證明水樣是從汀江現場提取的,結果遭拒。不得已之下,漁民們拉了兩車死魚到上杭縣政府抗議。6月25日,上杭縣政府竟然告訴村民們水質正常。甚至到了7月13日,上杭縣副縣長藍富雁在水質化驗結果未公布的情況下,仍表示彼時汀江水『ph值正常』。二是紫金礦業其實是一個長期受污染困擾的企業,早在2008年初,中國證監會出臺『綠色證券』新規後,該企業就被環保總局列入首輪上市環保核查『黑名單』。就在今年5月,環保部門又一次發布未按期完成環保整改的上市公司名單,紫金礦業仍然位列其中。對這樣環保方面長期存在問題的企業,當地政府是怎麼監管的?
當地政府對紫金礦業的縱容,根本原因在於政府和企業之間復雜的利益關系。有報道說,事發地的上杭縣政府,其實就是紫金礦業的大股東。作為一家上市企業,又是規模較大的黃金生產企業,紫金礦業在上杭縣的縣域經濟格局中,無疑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有媒體說,在最近十年間,上杭縣國內生產總值(GDP)從25億元躍昇至百億元,紫金礦業貢獻巨大。不僅如此,上杭縣的政府官員,甚至進入了公司的管理層,並以激勵管理層的名義獲得公司的股份。有了這樣的利益關系,紫金礦業得不到政府的庇護,那還正常嗎?上杭縣一位乾部說,由於企業和地方政府的這種關系,這幾年有關紫金礦業污染的舉報很多,亦有上訪現象,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環保執法不是小小的一個環保局能夠決定,至少還得接受縣委縣政府的領導,而且群眾對污染沒法量化,政府根據檢測報告說未超標,就可以應對』——原來政府對污染企業和受害群眾,竟然可以厚此薄彼到這種程度!
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的內在脈絡是,本該在污染企業和受害群眾之間充當中立裁判者的當地政府,事實上卻和污染企業合謀,使當地受害群眾的利益,最終淪為企業和當地政府實現利益最大化的成本。放縱污染企業,漠視受害群眾的利益,這種看得見、摸得著的不公正能夠長期存在,是比污染本身更為可怕的事情。
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告訴我們,地方政府如果不能恰當處理自身利益、企業利益和廣大群眾利益之間的關系,發生這樣嚴重的污染事件,就是一種必然。 (評論員張金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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