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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和北京工業大學近日聯合發布《2010年北京社會建設分析報告》,稱北京住房價格漲幅嚴重超過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以一般家庭每戶住宅面積90平方米計算,2009年11月北京住房的平均價格為17810元/平方米,需要支付160萬元,相當於一般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同時,高房價加速了北京居民的財產差距,有房產者與無房產者的財產距離迅速拉大。(《新京報》7月18日)
這在我看來,從來都是一個『真實的謊言』。對於絕大多數只擁有一套房產的普通居民來說,這樣的財產差距即便再大,也不過是一種心理上的實惠,因為唯一的房產最主要的功能是居住而不是變現,而從嚴格意義上講,不能變現的財產算不上真正意義的財產。其實,上述新聞最有價值的看點,不在於高房價拉大了有房和無房居民的財產差距,而是城鎮居民每戶25年的可支配收入纔能購買一套屬於平均價格的一般住房。
考慮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統計口徑過窄和平均數往往不等於大多數的實際,更多普通北京居民要買得起房,應該需要更長的時間,甚至一部分居民一輩子不吃不喝也不可能買得起。為什麼經過那麼多輪房價調控,房價依然居高不下,甚至會因為某種原因短暫下降後再報復性上漲?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究竟是要藏富於民還是藏富於國家,這在房價問題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用『剪刀差』理論就可以很好地解釋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這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個概念,指國家用行政手段壓低農產品的價格卻用高價格賣出工業品,在這一低一高的過程中,農產品和工業品都背離了其應有價格,從而為國家積累了大量的用於工業建設的資金。據學者統計,20多年間,農民階層通過『剪刀差』為我國貢獻了8000億元的社會財富。
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權力不能乾涉市場定價已成為最基本的權力准則,工農業產品間的『剪刀差』從此銷聲匿跡,但不少地方政府卻學會通過『剪刀差』的方式積累財富。雖說土地在二級市場通過『招拍掛』競價是市場定價,但由於國家壟斷土地一級供應市場,實際上土地價格還是政府定價,土地出讓金的價格作為房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直接推高了房價。不少地方政府通過在土地和房價上『做文章』,不僅為當地經濟貢獻了巨額GDP,也將其作為當地財政收入增加的動力之源。也就是說,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合謀下,借助高房價這一杠杆,將巨額居民財富通過『剪刀差』的方式吸入政府和資本口袋,以至於一些房價無論如何也炒不起來的地方,其政府官員要為房價漲不上去而懮心忡忡。
統計數據也證實,1996年至2007年,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從69.3%下降到了57.5%,累計下降11.8個百分點。與此同時,雖然在有些專家眼中,我國的財政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重與其他國家還存在差距,但它的逐年上昇說明國民收入分配呈現的是『國進民退』格局。
而且,在這種格局下,改變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如果不從這一『剪刀差』的根源上動手術,即便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恐怕也是杯水車薪。只要居民收入增長的速度趕不上房價的增速,『剪刀差』就會始終存在—看看北京的統計數據就知道現實是怎樣的:2009年北京城鄉居民收入增加了10%左右,但當年房價猛增73.5%。(志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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