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19日),海淀法院發出維權提示,提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勞動有享受高溫津貼等權利,如果發生嚴重中暑,可按工傷處理。
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陳昶屹介紹,近期該院審理了一起建築工人向單位索要高溫津貼的糾紛,法院判公司應向起訴的工人支付高溫津貼。
陳法官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國家規定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高溫津貼,而且應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
如果在高溫條件下工作時發生中暑,引發職業病或心髒病猝死等造成勞動者傷亡的,需要在送診的同時由職業病防治診斷機構確認,並經過工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後,纔能確定受傷或死亡的勞動者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於中暑是否算工傷,一般注重『結果』,如果嚴重中暑被認定屬於職業病范疇,屬於工傷。如果休息一下就好轉了,則無法認定。(記者王秋實)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