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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20日訊
俗話說『聰明反被聰明誤』,劉某正是這樣的『聰明人』。昨天,北侖法院判決劉某犯盜竊罪,單處罰金4000元。
面對失物心生貪念劉某今年24歲,四川高縣人,原是北侖新?街道明州路一網吧的網管員。
今年1月9日下午,顧客小范在該網吧上網時,錢包不慎掉在座位下卻渾然不知。劉某發現後,趁其不注意,立即撿走對方的錢包。
當時,小范的錢包內除了50元現金外,還有身份證、郵政儲蓄卡等物。劉某貪念頓起,立即跑到郵政儲蓄銀行,謊稱朋友托他代為掛失銀行卡,企圖將卡裡的錢取出。
誰知掛失完畢後,工作人員告知讓卡主本人在掛失期滿後來辦理相關手續。劉某始料未及,只得悻悻而歸。不過,他也算有點收獲:得知小范卡內還有8000多元錢。
一計未成又生一計正當劉某沮喪之際,事情突然『峰回路轉』。當天下午5時左右,小范走出網吧門口發現錢包不見後,立刻回去尋找,並向劉某求助。對此,劉某謊稱不知情,還滿口胡謅:『你坐的位置正好是監控盲區,看不到……』他還假裝好心,說願意幫忙在網吧內張貼尋物啟事,並留下了小范的聯系電話。
在銀行冒名掛失取錢未果,本以為煮熟的鴨子飛了,沒想到又送到嘴邊!劉某一計未成,又生一計。當晚,他發短信給小范,聲稱知道錢包的下落。小范果然『上鉤』了……
貪心不足自食其果『錢包被我一個朋友撿去了,不過他不想歸還。』劉某對小范說。
『我可以多給他一點錢。』
『他要2000元好處費,行不?』
雖感無奈,小范最終還是答應了。當晚,他按約來到劉某的網吧。
但劉某實在太貪心,想利用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多弄點錢:『我朋友反悔了,要3000元好處費。』沒料到這一下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小范覺得對方太貪心,便打電話報警。劉某見狀,不由心虛害怕:『報警太麻煩了,給2000元也行……』
但為時已晚,沒一會,警察過來了,要劉某帶路去他朋友那裡拿回錢包。劉某無計可施,只好硬著頭皮瞎帶路,最後在中途將小范的錢包拿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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