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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石油公司眼下因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官司纏身。一些律師在民事訴訟中指控英國石油公司和瑞士越洋鑽探公司違反美國《受詐騙者影響及行賄受賄團體法》。
欺詐並行賄
美聯社19日報道,墨西哥灣事故鑽井平臺『深水地平線』租賃方英國石油公司在至少3起訴訟中受控違反美國《受詐騙者影響及行賄受賄團體法》。『深水地平線』所有方瑞士越洋鑽探公司在路易斯安那州和佛羅裡達州各一起訴訟中受控違反這一法律。
原告認為,兩家公司數年來向美國政府提交虛假文件,以文本和謊話誤導政府調查人員,屬通信欺詐行為。
路易斯安那州律師丹尼爾·貝克內爾在起訴書中說:『被告實施欺詐行為的方式包括……在公眾面前制造虛假安全,尋求逃避安全施工相關費用。』
原告稱,兩家公司曾向聯邦監管機構人員提供『好處』,例如酒、旅游、娛樂活動門票和性服務,這種行為應屬行賄。
《受詐騙者影響及行賄受賄團體法》1970年生效,立法目的是打擊黑社會犯罪,俗稱『反黑法』,適用范圍也包括民事領域。一旦民事指控成立,原告可獲得3倍於實際受損金額的賠償。
民事加刑事
美國司法部先前表態,不排除動用『反黑法』對英國石油公司展開刑事調查。如果刑事指控成立,被告可獲刑20年監禁、巨額罰款並沒收所有非法所得。
司法部發言人漢娜·奧古斯特說:『我們正在調查一切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佛羅裡達州律師皮特·普列托認為,如果司法部掌握足夠證據,將以違反『反黑法』為名,對相關責任方提起刑事指控。『如果涉及集團犯罪,檢察官可能動用《受詐騙者影響及行賄受賄團體法》,』普列托說,『這是一記重拳,但該用的時候就要用。』
英國石油公司和瑞士越洋鑽探公司均未對受控『反黑法』一事作出回應。
證據是難題
一些司法專家認為,尋找證據是原告面臨的最大難題。這些訴訟中,原告證據來自美國國會針對漏油事故的調查文件、監管部門和投資機構內部文件、甚至媒體報道。
路易斯安那州律師在一份訴訟文件中說,根據一篇美聯社報道,一家受僱於英國石油公司的企業2009年發現英石油違反規定,未在一處鑽井平臺上配備重要工程文件。但這家企業未向美國監管機構報告這一情況。
按照美聯社說法,部分美國官員曾接受英國石油公司和越洋鑽探公司提供的物品或服務,如可卡因、大麻、酒、出國旅行、音樂會和體育比賽門票,或曾與公司管理人員發生性行為。
最終,英國石油公司不僅未向美國內政部說明關於『深水地平線』的一系列安全隱患,還成功阻止內政部下屬礦產資源管理局出臺嚴格的油氣開采監管規定。劉一楠(據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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