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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7月15日報道,抗洪期間,江西省豐城市衛生局官員竟分批外出旅游,衛生局局長等人受到處分。舉報稱,『在豐城市抗擊洪澇災害的關鍵時刻,豐城市衛生局卻分期分批趕赴上海觀光旅游,為期5天,豪華旅游團每人1500多元』。7月13日,記者調查獲知,該局局長於7月2日被宣布不再擔任衛生局長一職;三天後,其出任衛生局黨委書記,該局原黨委書記被調任豐城市黨校常務副校長。『從局長變成書記,當然是屬於處理。』豐城市紀委書記說。
人都可能犯錯誤,官員也是人,所以也難免。犯了錯誤應該承擔相應責任,這是無疑問的。自然,犯錯誤不等於永不任用,改正了錯誤或者承擔了應該承擔的責任後,也應該可以在制度允許的框架內復出。但我們一些官員,被問責不久即『改換門庭』重獲任命,也引起了群眾的不少議論。群眾為什麼對官員被問責記過後的復出存在疑惑?這裡有個別官員的復出『羞於見人』掩掩遮遮的原因,讓群眾看不到透明度;也有群眾擔心處分只是『貓蓋屎』的原因,問責大棒高高舉起又輕輕放下。所以當局長被免職三天後出任黨委書記一事披露後,輿論的嘩然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當地采取了一個『變通』的辦法。你們看,我們不是嚴肅處理他了嗎?把他的行政職務免了。至於三天後變成了黨委書記,那是黨務工作,與行政處理無關。這也算是種『解釋』,但這樣的處分、這樣的解釋,能獲得群眾的理解支持嗎?能得到民心民意的認同嗎?不可能。
局長不再擔任局長一職,是免職(注意,不是撤職)。免職和撤職,這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一個領導乾部從某職務上被免,只是乾部任用的一種程序。我們從新聞中不是總能聽到看到『某某被免去某職務,另有任用』的話嗎?換句話說,他從局長位子上被免職,『另有任用』為黨委書記,從理論上也是講得通的。
局長被處理,而後變成黨委書記,實際上是鑽了黨務與行政工作的空子。從『原理』上說,擔不擔任局長,是當地政府決定的;而當不當黨委書記,是更高一級黨委決定的。然而在中國實情下,這兩者至少平級,甚至黨委書記在排名上還要高過局長。局長被免轉任書記,待遇不變、級別不變,如此荒唐的處分,應該廣受官員歡迎吧,這是處分還是保護,是嚴懲還是獎賞?這樣的處理結果,無非是開會時從左邊的椅子挪到右邊,或者從右邊的椅子挪到左邊。
看上去挺嚴厲的處理措施,卻不過是文字游戲。『局長變書記』式的問責,不僅僅是流於形式這麼簡單,更是在侮辱民智,把老百姓當成傻子耍。而在他們,則成了自己和自己鬧著玩兒的一場游戲。跟這游戲的『娛樂』性相比,所有戲說的電視劇都沒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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