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天津政務網圍繞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農民教育培訓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舉辦了專題政務訪談。從活動中獲悉,該條例將從8月1日開始實施,實施後不僅本市農民可以享受各類培訓,到本市務農的外地人同樣有接受培訓的機會。
據做客天津政務網的市農委副主任沈欣介紹,從2004年至2007年本市實施了3年農民培訓工程,有111萬人次參加了各類技術技能和學歷教育培訓,有7萬多人取得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2008年到2011年,本市繼續開展實施農民素質提高工程,到目前已開設了303個專業課程,培訓農民達34萬人,其中有24萬人取得了國家和市頒發的各類證書。即將於8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農民教育培訓條例》擴大了接受培訓范圍,不僅包括本市農民,也包括在本市從事農業生產達兩年以上的外地農民;條例還明確了培訓經費來源,要求市和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將農民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條例提出農民教育培訓經費主要用於補貼參加農民教育培訓並取得證書的人員、培訓從事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改善農民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為鼓勵農民參加培訓,條例特別規定接受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業特有工種培訓取得相應證書的人員,可以在農業生產中優先獲得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提供的技術支持,依法具備借款條件的優先獲得小額低息貸款等。(記者楊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