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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20日訊
舟山市三名船員經一家職業中介介紹,到一艘船上當水手或兼實習三副。結果,船員上船沒幾天,認為船況與事實不符要退款;中介認為是船員自己不想跑船,不願退款,進而發生糾紛。
昨天,舟山市海員就業服務中心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由市職業中介協會牽頭,進一步規范職業中介管理,以減少此類糾紛發生。
三名船員:船況與事實不符要退款於千華是岱山人,剛通過丙類一等三副職務考試,想找艘船去實習。7月7日,於千華與定海助邦船務代理部簽訂了一份《船員中介協議》。協議約定,於千華去一艘名叫『興龍舟556號』船上當水手兼實習三副,中介費2500元,月薪3500元。當天,於千華只付了1800元,另700元打了白條。
7月10日,於千華與另一名實習船員陶興旭,從定海出發去溫州黃華港,當他們到船上時,發現船停在錨地,船上有40個左右的工人在修船。
於千華向記者介紹,上船後幾天,他們每天按船東要求在船上工作。其間,他們得知這艘船起碼需修理一個月,且船籍證書可能一個多月都難申請出。因為,船籍證書直接關系到他們的實習起算日,怕耽誤實習時間,所以他們給助邦中介打電話,表示不想在這船上乾了。
7月13日,陶興旭先回到定海。助邦中介退給他2500元中介費及一天路費,對這三天內的工資、伙食等費用則不予補償。
14日,回舟的於千華與陶興旭,還有一名水手施凱軍,一起到助邦中介,要求退還全部中介費及相應補償,理由是,助邦中介介紹的情況與事實完全不符。最後,於千華退得1400元中介費,施凱軍退得300元中介費(他的中介費是600元)。
然而,於千華等三人對此感到委屈,事後他們相繼找了海事、工商等部門,還諮詢了律師,要求助邦中介退還所有中介費,並給予他們相應補償。
助邦中介:是他們不願做,怎麼能說中介不成功『講實話,開始我真不知道這艘船的國籍證書沒做出。』昨天上午,記者在助邦中介采訪時,經理王燕紅說,7月10日晚,她到溫州黃華港,見三副和三管輪在整理船檢證書,纔知這船的國籍證書還沒批下來。『當晚,我與船東及於千華、陶興旭等人一起吃飯。飯桌上,我問兩人要不要等。當時,於千華和陶興旭當著船東等人的面表示可以等。沒想到,只過了一兩天,他們就先後打電話來,說不願等了。』『其實,我介紹的船沒錯,船東給的工資也不差一分錢,是他們不願做,能說我中介不成功嗎?』王燕紅說,『船在出海前,水手在船上修修船幫幫忙,也是很正常的。』『考慮到他們確實也在那裡只呆了幾天,其實,我也想在經濟上給他們點補償。』王燕紅坦言,當時,調解沒成功,也是因為雙方火氣太大,如果大家心平氣和地說,這事早調解好了。
王燕紅向記者表示,如果當初陶興旭等人在飯桌上表示願意等時,能有個書面補充約定,現在就不會這麼復雜了。
服務中心:將擬定統一的中介協議以減少糾紛位於定海解放西路的市海員就業服務中心,與市人力資源市場合署辦公。助邦中介和其他41家職業中介,均進駐在此,八成是做船員中介的。
該中心主任謝海君說,助邦中介是他們行政許可的職業中介,從目前雙方所簽的協議和陳述來看,這起船員中介應該說是成功的。因為,協議上所列的船只確實存在,船東也不存在克扣工資的行為。
據了解,服務中心每年中介成功的海員達1萬人次左右。據中心不完全統計,這些中介中,每年糾紛不過10多起,主要是一些船員組成、船況與中介不符等。
問起如何解決糾紛,謝海君建議,海員與中介簽協議前,要問清自己所去的是舊船還是新船,並在協議上寫明,如果船況不符合,幾天內可退款及退多少。此外,其間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何辦、如何補償等等,都要寫在協議裡,且要寫明具體費用情況。『對社會上的黑中介,我們每年都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聯手開展整頓打擊行動,』謝海君說,『對合法的職業中介機構,現在正在調研如何進一步規范管理問題。』
謝海君表示,下一步,他們打算由市職業中介協會牽頭,對所有職業中介擬定一個統一的中介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包括對普通中介和海員中介,分別如何處理,都要明確規定,甚至包括中介費3天內退多少,一個月內退多少,都要明確下來,以盡量減少像助邦中介這樣的糾紛出現。
據舟山晚報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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