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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出售餐飲住宿發票!保證是真的!』第一次在網上發布商業信息時,23歲的李偉(化名)希望這份『兼職』,能讓他迅速富起來。
但是,李偉沒想到,120張發票,或將讓其面臨法院的有罪判決。日前,李偉因涉嫌非法出售發票罪,被石市長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別動!』今年3月1日,警察的突然出現,改變了在石家莊某星級酒店當服務生的李偉的生活。
警方抓獲李偉的同時,查獲了面值2萬元的『石家莊市定額發票』共120份。經鑒定被查獲的全部為正規發票。案發時李偉正在和客戶交易——面額2萬元發票,李偉換回1200元現金。
如此多的發票從何而來?提審李偉時,檢察院辦案人員從其斷斷續續的敘述中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平時收入不多,偶爾會有點兒小費。』李偉說,雖然在星級酒店工作,但他的工資無法維持他和女友的房租及日常開銷。
『大量求購發票!』、『收購發票』……2009年中秋節前夕,李偉發現石家莊貼吧內不斷有網友求購發票。
幾天後,一位國外客人在酒店購買了幾萬元月餅卻將發票放在行李架上沒要。『要了發票不拿走?』此時,李偉忽然想到了網友求購發票的信息,於是將一沓發票裝到自己兜裡。從此,李偉便會趁幫客人買東西的機會,收起客人不要的發票。
2009年12月份,李偉決定將積攢的發票賣出去,於是便在網上發布了出售發票的信息。『我還是很有商業眼光的。』沒等多久,李偉便賣出去面額9000餘元的發票,掙到680塊錢。被抓時,李偉正在做的是第三筆生意。
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提醒,出售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為。《刑法》明確規定,非法出售各種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今年5月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二)》,非法出售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將構成犯罪。(記者李媛時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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