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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繼青島市於今年4月下旬出臺『新14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後,另一只調控的『靴子』昨日終於落地。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發布公告顯示,自今日起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房首付比例從20%調至30%,二次申請公積金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且需在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5年之後。此外,暫停發放第三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以及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貸款申請。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公積金貸款新政』是近年來我市最嚴厲的一次公積金貸
款調控政策,也表明我市嚴格落實國家關於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要求。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關標准進行調整。調整內容包括四項。
一是恢復2008年11月政策調整前貸款首付比例的限制標准,即: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調回至30%;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回至40%;
二是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結清公積金貸款五年之內(含五年),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符合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其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
三是對三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暫停發放公積金貸款;
四是暫停異地繳存公積金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標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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