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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公然蔑視並否決法院判決,有無先例,尚不得而知,但是,就民眾的視野所及,的確罕見。如果說此前當地管委會發政府公函警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尚屬權力乾預司法的圖謀之舉,那麼此次行政機關否決法院判決則是赤裸裸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報道有一個細節極為傳神,國土廳有關人士曾無所顧忌地說:『原告打贏官司也沒用,法院有法院的判法,我有我的執行辦法!』
在筆者看來,國土廳否決法院判決,釋放了令人不安的危險信號。應該說,行政部門作為公共權力的掌握者,遵紀守法是其權力的基本倫理,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但如今某些行政部門不僅不依法行政,反而肆意挑戰法律,不僅乾涉法院裁決,還要否決法院裁決,如此一來,民眾該作何感想?7月17日,陝西省榆林市橫山縣波羅鎮山東煤礦和波羅鎮樊河村發生了群體性械斗,其嚴重後果難道還不足以證明?
其實,公然否決法院判決的尚是少數,還有的行政機構是暗暗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誰來信仰?全體公民,而有關部門尤其需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否則,引爆的破壞作用將更大。(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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