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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報接到讀者吳先生打來的報料電話,說津沽路一帶一些勞保軍品店公開出售假冒的軍警制服及領、臂、肩章等配件,這些假冒產品仿真度極高,足以以假亂真。吳先生說,什麼人都能穿軍服,什麼人都能賣軍服,不但影響軍隊形象,還會給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希望有關部門對此加以查處。
記者暗訪:應有盡有,小店如同『軍需庫』7月20日,記者根據吳先生提供的信息,對津沽路附近的一些勞保軍品店進行了暗訪。在一家商店,記者發現,兩身被熨得筆挺的07式作訓服正被掛在門口當『招牌』,商店裡掛滿了各種款式的警用、軍用制服及領章、臂章,其中不乏現役的中國特警制服和軍用制服。
記者向老板表示自己是軍品收藏愛好者,非常想收藏中國特警的服裝和證章,應記者的要求,老板從櫃臺下拿出了印著警徽的制服、作戰背心、手套、臂章。老板說,這些東西雖然是仿冒的,但是做工精細、仿真度極高,足以以假亂真。
商店老板:不要手續想買多少有多少『07軍服和特警制服很好賣。今年至少賣了幾十套了,買的人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老板說。『那買這些衣服要什麼手續呢?』面對記者的提問,老板表示根本用不著辦任何手續。另外,他還說,只要有人買,多少套現役軍服他都能弄來。
這些足以亂真的警用或軍用用品不加監管地流入市場,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後果不堪設想。帶著這樣的擔懮,記者采訪了公安塘沽分局的張警官。張警官說,近年來天津市曾破獲過數起假冒軍人、警察招搖撞騙甚至是搶劫的案件,而在審訊中犯罪分子均坦白他們的『行頭』正是來自於這些勞保軍品店。(記者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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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販賣軍服最高可罰10萬天津市華陽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對記者表示,根據中央軍委和國務院於2009年3月1日推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部隊服裝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非法生產和買賣軍服、武裝警察制服、軍服專用材料,生產、銷售軍服仿制品,工商部門可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規定,現行的07式軍服是禁止買賣的,但退役的制服(不包括徽章)以及外籍軍服是可以買賣和穿著的。由此判斷,這些勞保軍品店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其出售的軍服,相關部門可以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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