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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帶來的第二個方面問題就是,中等收入人群參與社會活動的意識淡漠。社會出現多元化形態、越發細化的時候,許多事務不再能為政府或政府+企業的組合可包辦解決,這一必然趨勢要求中等收入人群參與進來,補充社會事務環節的缺失。但是,無論是公共服務產品價格聽證、保護消費者還是環保愛心活動,中等收入者的身影極其少見。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度來自生活無虞之後的利他情懷,在生活有虞、壓力巨大的情況下,城市的中等收入者的這種情懷尚難培植。
了解社會管理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穩定的社會形態,通常是中產階層主導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裡,下一級低收入階層的利益不會被忽略,上一級高收入階層的聲音不會被擴大。『橄欖型』社會的中部越大,受益者越均勻,社會資源分配越公平,和諧越可能實現。從此意義上說,中產階層的利益與政府利益的吻合度最高。
而建設『橄欖型』社會,要做的事情還很多。比如,像關注低收入群體一樣關注中等收入者的利益,鼓勵並擴大對中產階層參與社會事務的授權,對於其關注的房子、養老等問題轉換為民生問題的一部分加快解決進程等。只有擴大中等收入者的利益空間,中產階層作為一個階層纔叫完整,纔能煥發更大的活力,為整個社會帶來收益。(徐立凡 原題:中產階層社會遠未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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