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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宋德松
●熱點
2006年,『五五』普法拉開序幕。
五年來,和平區積極創建『法治城區』,並在此過程中,形成了『黨委領導、一府兩院實施、人大和政協監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五五』普法提供了堅實保障。普法宣傳、依法行政、外來人口管理、保障民主權利、重點群體分類指導方法等多方面的工作凸顯『和平特色』,將法制融入區域發展,為和平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完善普法工作體制
和平區深知,普法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為此,『四五』普法一結束,他們就以更大的熱情和更科學的方法投入到落實『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的制定當中。
2006年10月,和平區召開『五五』普法啟動大會,成立了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全區各基層單位也都建立了普治機構,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全區的三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網絡,為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一個完善的組織機構,需要有一套科學的制度來配合。
為使『五五』普法工作開好局,起好步,依法治區領導小組隨即編制了《和平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和《2006-2010年和平區依法治區規劃》,有效地保證了和平區依普工作有節奏、有重點地展開。2008年依法治區領導小組還下發了《和平區關於開展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推動工作的通知》,認真開展了『五五』普法中期推動自查和『五五』普法總結自查工作。
同時,為加強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檔案的規范管理,和平區制作了《普法手冊》,做到統一分類、統一格式、統一要求。區普法依法治理所有文件、資料全部歸檔立卷,由專人管理。
五年來,和平區委、區政府加強了普法依法治區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及時做出部署,精心組織落實。形成區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區各部門齊抓共管、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
全民參與凸顯和平特色
普法工作,如果單純地依靠行政機關,難免勢單力薄。
一向以依靠群眾、發動群眾見長的和平區,在普法活動中首先想到的是民眾的參與:通過構建社會力量動員機制,讓普法的受教者成為普法的參與者。
有了全民參與,和平區的普法宣傳、依法行政、外來人口管理、保障民主權利、重點群體分類指導方法等多方面的工作都凸顯出『和平特色』。
法律知識豐富的法官、檢察官、領導乾部組成普法講師團,加入到普法隊伍中,他們和法制宣傳志願者一同深入重點企業,制定了《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八項措施》,解答企業遇到的法律問題;他們走進『工地』,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開通外來務工人員司法救助的『綠色通道』,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由學校、家庭、社區組成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網絡,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青少年違法犯罪發生;百名教師下社區、設立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創建青少年維權崗……這些舉措,大大擴展了和平區的普法主體,讓和平區的普法教育成為『大家的事』。
不過,光有數量龐大的普法主體還遠遠不夠,要想真正把法律種子播入百姓心中,還得有形式多樣、為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途徑。
五年來,和平區通過舉辦各種活動,使『法律六進』的足跡遍布和平區的機關、單位、企業、學校、社區。區司法局與和平圖書館聯合編輯普法宣傳資料——《法制精覽》,發放到全區各社區;在區圖書館等處建成『和平區法制教育基地』,每年組織兩次普法講座,全年累計受教育超過兩千人;把手機短信引入普法領域,不定期地利用區政府移動信息網絡向全區400餘名副處級以上領導乾部發送法制宣傳內容的短信息;在區內各大電子屏滾動播出法制宣傳漫畫、口號,大力營造濃厚的學法用法氛圍。同時,各種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在和平區蔚然成風。
創建『法治和平』
服務和諧發展
和平區在有序有效推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基礎上,大力開展『法治城區』創建活動。把普法工作的廣度與依法治理的深度結合起來,將學法用法工作融入到各個環節中,以『大普法』促進大和諧。
和平區政府聘請各領域的著名律師成立了法律顧問組,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區政府重大決策、重大事項事前論證以及重要行政規范性文件出臺等方面的外腦作用。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實現與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聯網,建立了開放式政策法規文件閱覽室和行政效能監察網絡,僅2009年辦結各類審批事項就達2.4萬餘件,辦結率100%;通過區長熱線、社情民意專線和區長電子信箱等渠道,及時受理和解決居民反映的各類問題,辦復率保持在100%;以千戶企業調查問卷、行政效能監評崗等形式,由企業評議行政執法部門,促進政府部門工作的整改和提高,促進了投資環境的進一步優化。
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同時,和平區進一步提昇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水平。2008年,頒布實施了《和平區放寬法律援助條件暫行辦法》,使本區部分處於邊緣線上的低收入群體均能獲得法律援助。2009年,又規定符合經濟困難條件的本區居民尋求法律援助不受案件類型限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繼續走在全市前列。在『迎奧運,促和諧,法律援助社區行』活動中,百餘名律師、志願者分別深入社區宣傳法律援助工作,向低保家庭發放援助卡、發放了數千本《農民工法律援助手冊》,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曉率。援助條件放寬後,指派援助案件大幅增加,法律援助中心通過訴訟、非訴調解為弱勢群體討薪近20餘萬元,群眾對法律服務滿意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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