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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22日訊
昨日,黃岩的李女士陪著同學,到自己學車所在的駕校報名學習。在付費的同時,李女士的同學還與駕校簽訂了一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合同》。李女士說,這一份合同就是一份保障。
從本月起,黃岩區在全市范圍內率先推出駕培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在學員報名學車時,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必須與學員簽訂合同。
在同步出臺的駕培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明確收費標准外,還規定了學員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應強調了駕校的權利和義務。合同要求:教練員必須每日規范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並上交汽校存檔,待學習期滿後交與學員簽字確認;教練不得打罵刁難學員、不得收受紅包,不得索要財物;由於教練員的因素導致學員終止培訓的,追究教練員的責任,同時保護學員的利益;由於學員自身因素造成終止培訓的,也要考慮學員的合理要求,給予退還相關費用等優惠處理。
黃岩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李世平說,駕培機構、駕培教練,與學員之間一直存在著難以解開的『千千結』。長期以來,教練的形象較差,學員的『被』送紅包、『被』加油、『被』請吃飯等等,讓學員敢怒不敢言。同時,駕培機構和學員之間又常常因為學費、考試安排、培訓時長等問題,鬧出了許多糾紛。
為此,他們一直致力尋求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推出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如,針對教練員擅自離崗、『吃、拿、卡、要』等問題,向汽校學員發放『學車服務卡』,並且把它作為學員反饋教練和駕校信息的重要渠道。此舉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本次推出的駕培合同管理制度,李女士也可算是做了一回推手。去年,李女士在當地一所駕校交了學費報了名,但一直沒去學車,最近想轉到另一所駕校學習。因為當初李女士和駕校、教練員之間都是口頭商定的,對於各自的權益並沒有書面的約定,致使事情調解不下來。無奈之下,上月初,李女士向黃岩運管所投訴。該所及時幫助李女士解決了煩惱,並且借著這一時機,加緊完善已初步形成的駕培合同管理制度,於本月初在全市率先推出。
據了解,這種合同管理還對駕校的內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體的要求。要求駕校制定、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如學員預約制度、規范化教學制度、質檢預考制度等。
臺州市公路運管稽征處駕培處處長牟宏宇表示,黃岩區在規范駕培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駕培合同管理制度推出以來,糾紛事件明顯減少。目前,他們正在黃岩搞試點工作,准備把這一經驗在全市推廣開來。據臺州日報陳瑤質葉蕾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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