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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4月1日開始,本市正式實施《城市管理規定》。其中規定在限定的區域內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養犬人養犬不得乾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並主動、自覺避讓他人。但記者日前在部分小區看到,不少人早晚出來遛狗時幾乎沒有人再給小狗戴嘴套了。一位狗主人說,現在那股風刮過去了,也沒人管了,誰還給自家小狗戴嘴套,多此一舉了。
落實《城市管理規定》,打造一個文明宜居的城市,是每一個市民的希望所在,也是每一個市民幸福文明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家庭養狗的日益增多,狗患已經開始顯現出來,狗屎遍地、狗吠擾民;還有不少人喜歡養大型獵犬使不少小孩非常驚恐。養狗是為了主人自己的快樂,但你的快樂不要影響到他人的快樂,當你讓心愛的狗兒四處狂奔撒歡時,你是否注意到路人一雙雙驚恐的眼睛和狂跳的心髒。都市生活因為群居而要求互相配合、禮讓,從而達到最大限度的和諧。特別是作為一個現代公民,公共道德是其最基本的道德之一,只有互相遵守,大家纔會和諧相處,友善相待。因此,在帶狗出戶時給它戴嘴套不僅是應該的也是必需的。另外,給狗戴上『口罩』,不僅是怕它傷人,對於它自己也是有好處的。比如,帶上它出門,就不會亂吃東西,而且,也避免一些細菌的侵害,少生病。
另外,養犬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問題,僅靠任何一家的管理是不行的,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纔能真正達到管理的效果。一是公安機關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二是公安、畜牧獸醫、衛生、工商、市容、綜合執法多部門按照自己的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三是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要切實擔負起管理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四是要切實提高養犬者依法文明養犬的素質。只有提高養犬者的素質,纔能推動養犬管理工作上水平。請給你家狗繼續戴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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