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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龍門縣推行官員『廉潔自律保健操』 ,官員上班前需先『出操』。近日,該縣1100多名各級領導乾部還參加了現場練習。『今天,你廉潔操了嗎』已成網上流行語。
——《瀟湘晨報》
【『廉潔操』別成『創新秀』】
人都是趨利避害的,貪官們為何那麼『傻』,一定要冒著風險去貪污受賄?這倒不是說貪官們都是一群特殊的人,趨利避害的法則對他們毫無作用。實際上,如果仔細分析,貪官們在貪污之前也是做過利弊權衡的。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我們是否有各種刑罰等著貪官,而在於貪官被發現的概率有多高。如果貪污受賄在某種程度上極為安全,那麼什麼是『利』什麼是『害』就大有商榷餘地。換言之,在反腐問題上,至關重要的是制度能否及時發現貪官。如果在貪官第一次伸手的時候,就有很高的被捉概率,如果貪官最終被嚴懲並非『小概率事件』,那麼,我們可以說,這樣的制度把准了『時代脈搏』。
如果龍門縣已經有了系統化的發現和懲戒腐敗的機制,已經把准了『時代脈搏』,在這種前提下,筆者倒是不反對有這麼一個『廉潔自律保健操』作為輔助。但要明確的是,發現和懲戒腐敗、對腐敗零容忍的制度纔是『根』,內心的道德反省只是『葉』。
但是,如果龍門縣『拿得出手』的廉政舉措,僅僅只是『廉潔操』這麼一種,那麼,筆者對此絕不支持,至少這種舉措應該緩行,因為有更重要的反腐倡廉工作。沒有嚴厲的懲戒制度,這樣的『廉潔操』很有可能走向形式主義,而形式主義的東西搞多了,難免會遮蓋問題的本質而走向虛幻。在反腐問題上,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有比沒有好』,更要重視效用問題。因此,在實施『廉潔操』的時候,應該時刻警惕的是懲戒的制度是否落到實處。對這個問題時刻保持追問是實施『廉潔操』的制度前提,在制度實施上,不分重點,甚至采取丟西瓜拾芝麻的做法,即便貼上『創新』標簽,也是無益於反腐倡廉的。(徐德國)
【不必對『廉潔操』口水相加】
在我們已知的類似手段中,不乏撲克反腐、短信反腐、手抄《廉政准則》、公務員參觀監獄、請貪官現身說法等等手段。但不能不說的是,這些手法至今還沒有一劑成為靈丹妙藥,以至於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反腐問題。當前,隨著一些腐敗行為形式的不斷創新、手段的日益隱蔽和『文雅』,反腐的任務也更加艱巨。『廉潔操』的出現,似乎不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致,反而會成為一種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口實。
不可否認,基於對貪腐分子的深惡痛絕,人們在面對一種新的反腐手段出臺之時,都難免會以最大的期待來往裡套,期望一項舉措的實施可以一錘定音。這種對於貪腐『斬立決』的心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或多或少都具有理想主義色彩。
事實上,無論中外古今,貪腐問題都是一個不容回避,也回避不了的錯綜復雜的問題。既有官員個人品質的原因,也有環境的『感染』作用,既可能與潛規則有關,也可能與制度缺陷有聯系。這麼多年來,相關部門也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進行規范和約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盡管如此,貪腐的頑疾仍然無法根治。這說明,有時候光有良好願望似乎是不行的,甚至既有願望也有行動都還不夠,它還需要不斷的積累。願望如『斬立決』,行動如『運動式執法』,顯然都不足以根治。通過一點一滴的試點和積累,或許反而更為實際。
進而言之,在惠州市、廣東省都沒能拿出一個可以根治貪腐頑疾的方案之前,區區一縣何以承受得了這樣大的期待?所以對於『廉潔操』,我們不應動輒口水相加,而更應該加以鼓勵。聽其言之餘,還可以觀其行。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一旦這樣的試點多了,形成燎原之勢,就可以倒逼貪腐的生存空間。這正如荀子所說:『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捨。鍥而捨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
(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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