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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廠家指派入戶為業主鋪裝復合地板,卻險些被好美嘉園小區保安人員以辦理出入證的名義強制收費5元錢。日前,來津務工的外地青年蔡某等人向本報反映了上述遭遇,認為該小區物業如此做法是對農民工的變相歧視,應該及時糾正。
想進小區先得交錢
據蔡某介紹,他受僱於本市某地板廠家,負責入戶鋪裝地板。6月24日那天,他和兩名同伴受廠方指派,到位於本市東麗區的好美嘉園為一位業主鋪裝復合地板。『來到好美嘉園後,我們剛進門就被兩名保安攔住了,說是讓我們辦理出入證,並且要每人交5元錢。』蔡某說,以前因為工作需要,他們經常出入社區施工,很多時候要辦理出入證,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回保安收的5元錢並不是出入證的押金,而是『工本費』,出門時不會退還。對此,蔡某等人難以接受,但爭執多時也沒能順利進門。後來,蔡某等人打電話把業主找來,經過再三交涉,保安纔勉強讓蔡某等人進入。蔡某說:『前後交涉了半個多小時,在我們交涉的過程中,有很多人進出小區,但都沒有辦理出入證,只有3名打扮像農民工的人被迫按照他們的要求交了錢。』蔡某認為,該小區只對農民工收費是侵權行為,是一種對農民工的變相歧視。
只向外來務工人員收費,這種做法有何依據?接到蔡某的反映後,記者經了解得知,承擔好美嘉園物業管理的是盛源房產物業發展公司。6月29日,該公司人事行政部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到記者通報的情況後,表示會盡快調查處理並作出回復。第二天,該工作人員回復本報稱,根據該公司規定,他們只對入住小區的裝修人員收取5元錢的費用。『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是收回制作出入證的成本,二是這些農民工在業主家暫住期間,會產生生活垃圾等,確實給物業人員增加了工作量。』對於蔡某等人反映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說,『像他們這種臨時性的出入是不應該收費的,之所以出現失誤是保安在理解規定是出現了偏差,對此我們已經作了提醒,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
收費是否合情合法?
盛源房產物業發展公司的說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記者就此與市房管局物業處取得了聯系。『該不該收取這項費用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關鍵要看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協議中有沒有這項條款。』物業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該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及相關費用等。
然而,隨機采訪幾位該小區業主,他們均認為這個規定『不合情理』。業主吳女士等人表示:『我們足額交了物業費,而且還交了裝修保證金,裝修隊是業主請來乾活的,按說不應該額外再收取費用。況且,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費用肯定會被轉嫁到業主頭上。』
『如果只給農民工制證並收費,很容易讓人產生歧義。』業主劉先生說:『為小區安全考慮,對外來人員實行出入證制度是好的,但以此名義收費很難站得住腳。你想啊,家裡來了親戚要住上些日子,也會產生生活垃圾,要交費的話肯定沒人會接受。』
在政法部門工作的陳先生說:『理論上來說,任何收費都應該經過相關部門審批、提供合法票據,物業公司要收這項費用首先得經過業主大會,再報批。問題的關鍵是,只收農民工的錢,確實涉嫌變相歧視。』
另外,曾在本市多個小區乾過裝修工程的安徽籍農民工童先生說,此前他從未交過此項費用,他認為實行出入證管理制度是物業公司的規定,但不應該把相應的費用轉嫁給他人,尤其是只針對農民工。
本報記者陳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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