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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姜艷秋)從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獲悉,為進一步掌握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對全市各類用人單位開展2010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其中用人單位是否成立工會組織被列入書面審查的內容。
據悉,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各級勞動監察部門對用人單位進行書面審查的內容包括,是否成立工會組織、勞動合同訂立、執行工資支付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職業技能培訓情況;是否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實行特殊工時是否審批;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是否建立勞動規章制度等內容。
根據今年本市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安排,對2009年度參加書面審查的用人單位,今年原則上只作登記認定;對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等部門命名的A級以上(含A級)的用人單位,將按相關規定的待遇予以登記認定。對今年參加書面審查的新增單位將進行逐項審查。
今年本市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在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勞動者遵紀守法,幫助勞資雙方創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同時,嚴格審查標准,督促用人單位對於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利益。對拒不整改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書面審查的單位,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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