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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買官賣官的新聞已經缺乏吸引力,買賣出特色來,纔能引人注目。《法制日報》7月22日披露了一起賣官案,特色倒談不上,但記者將那位賣官的縣委書記稱為『誠實守信』的『官帽售貨郎』,令人頗感意味深長。
這位『官帽售貨郎』名叫徐社新,曾任安徽省五河縣委書記、蚌埠市政協副主席。他的主要『事跡』是在五河縣為官的6年間,將所有鄉鎮和縣直重要部門的官帽賣了個遍。不久前,徐社新因犯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了十幾年徒刑。將官帽當貨品一樣大肆兜售,當然既要撈回『成本』,又想有些『賺頭』。
回顧徐社新的賣官歷程,其行為有些接近於賭徒的瘋狂。幾年前曾鬧得沸沸揚揚的『五河短信案』您或許還有印象,當年,五河縣中學兩名教師對新校長的任命不滿,發短信舉報,結果在徐社新授意下,舉報者被警察抓去拘留。隨後徐書記又授意縣電視臺『闢謠』,稱『縣公安部門成功破獲一起利用匿名手機短信散布謠言、中傷他人的誹謗案』。現在想來,當年的『短信案』或許正是徐社新為了對買官校長『守信』而下的一著險棋。
值得買官者信任和慶幸的,就是徐社新的『守信』,他收了錢必給官帽,不像某些貪官,拿了『訂貨款』卻想方設法拒絕交『貨』。這或許算是徐社新賣官6年而平安無事的原因之一吧!不過,這種『誠實守信』的貪官對廣大人民來說不僅不值得慶幸,反而更加可怕,因為這種官不僅藏得深,而且由於藏得深會賣出更多官帽。
根據筆者對過往一些貪官落馬的軌跡分析,但凡買官者,大多在上任後,或多或少都難免有賣官行為。這個道理其實跟經商差不多,在哪方面投入了成本,自然就得在哪方面營利。這方面,著名的『白宮書記』張治安就很有代表性,此君在擔任阜陽市潁泉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瘋狂賣官,所售官帽不見得比徐社新少,且事後法院查實,張治安的官帽也是買來的。從行為上看,徐社新賣官的瘋狂勁兒也很可疑,筆者注意到,像鄉鎮黨委書記這樣的重要位置,兩三萬元他也賣,弄得跟薄利多銷似的。
假設徐社新等貪官的官帽真是買來的,那麼誰又是賣官者呢?這個問題解決起來就有點麻煩了。賣官者的官帽如果來路不正,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我們的法律在打擊買官行為時不夠力,應當像打擊賣官一樣狠。因為,如果重處買官者,既可以阻止其將來獲得賣官機會,又能讓部分有買官欲望的人死了這條心。但目前法律與紀律對買官者都比較寬容——行賄人如果認罪態度好,通常不被追究刑責;現實中,賣官者被判刑了,但買官者仍然戴著官帽的現象也不少見。『阜陽窩案』就有這種情況。
買官得不到嚴厲的懲處,賣官現象當然猖獗,買和賣,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這或許算是當前賣官案件層出不窮的原因之一。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某些地方的法治狀況為權力暗箱操作提供了土壤。所以治本之策還是嚴守法治精神,將我國法律規定的民主選舉與民主監督執行到位。官員任免機制透明了,『官帽交易』自然就沒了市場。當然筆者深知,這個美好設想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椿樺,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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