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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7月23日電:近期,天津市工商部門陸續接到舉報,反映多家大賣場長期舉辦以先抽取『即開型、刮開式』獎券後購物的有獎銷售活動引誘消費者消費,遂對一些大型商場進行了檢查,了解到此類銷售活動在一些大商場及超市普遍存在並確實涉嫌違法。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謹防此類『有獎銷售』活動,以免上當受騙。
經查證,部分商場舉辦的先抽獎後購物有獎銷售活動存在著一定模式:一是銷售商品的種類基本上是玉石、翡翠、水晶等飾品,經營者利用此類商品因國家沒有等級劃分和價格規范的現狀,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黃金有價玉無價』,極力抬高商品的價格,低價進,高價出,利用有獎銷售的方式推銷商品而獲得更高利潤。二是銷售商品的方式比較固定,先抽獎後購物的有獎銷售活動方式大致都是預先設定一個特定條件,先在商場內進行購物消費,依據消費數額或直接憑購物小票即可到珠寶專櫃參加抽獎,獎項的設定額是購買寶石類飾品的折扣率,最高的折扣竟然達到一折,即便如此,專櫃還會有較高的利潤。三是此類有獎銷售明顯區別於正常的有獎促銷:1.經營者利用有獎銷售的方式作為一種長期營銷模式,虛高標注商品價格,隱瞞活動的相關信息,欺騙消費者;2.有獎銷售活動過程中未將中獎概率、中獎金額、中獎等級明示,且中獎率達90%以上,與國家規定的有獎銷售偶然性的顯著特征相違背;3.所設最高獎通過物質兌換或購物折扣可達到12000元人民幣,違背了抽獎式有獎銷售中規定的『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天津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類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天津市工商部門將進一步采取措施,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制止此類有獎銷售蔓延。(記者郭曉瑩通訊員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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