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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從今年9月起,全省各縣市區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所有公務用車將統一張貼專門的公車標識。公車標識為15厘米×10厘米規格的紙質粘貼標識,須貼於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下角醒目位置。其正面為紅底黃字,印有『××縣(市、區)公務車』字樣及12388舉報電話。目前,該省正在對公務用車進行清理登記。(7月23日《楚天都市報》)
嚴禁領導亂配車,亂用公車,公車須帶『標』上路,一直以來,是公眾的要求。但頗長一段時間以來,公車管理困局仍未有效扭轉。而且,隨著近年來特權、享受、擺闊等思潮的重新抬頭,一些官員對豪車的超配動機愈發強烈。今年1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數據稱,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尚不含醫院、學校、國企等及超編配車),每年公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為20%以上。又是半年過去了,相信這個令國人懮慮的數字還在一路攀昇。
公車亂配及公車私奔成性之所以無法被社會所『詬病』掉,根源還是社會監督的約束手腕一直缺位或虛位。諸如成都、保定等地就大張旗鼓地推出過公車帶『標』上路,但最終不僅連『標』都鮮見出現,而且派生出新的問題,看起來這更像是一種社會監督幻覺。要麼『小標』不顯眼,公車讓公眾無法監督;要麼『標上』無投訴電話,看到私奔的公車也無從投訴;要麼有舉報電話,但往往是有投訴無應訴。這誠如不久前,武漢市市長阮成發曾公開表示的那樣,武漢市行政投訴中心的數據顯示,去年受理的430件有效行政投訴中,對公務員不依法履職、相互推諉等不作為方面的投訴達275件,佔三分之二。
其他地方估計也好不到哪去。投訴也罷,舉報也好,投訴中心的『回音壁』會經常清空,至於及時處理這些多如牛毛的投訴,不僅疲於奔命,還無法律機制助力。所以,這些帶『標』上路的公車,看起來像是被社會監督的眼睛給盯上了,實則仍是『眼力』不濟、處理乏力。此非筆者臆斷,近年來,全國各地傳出公車『帶標』上路的消息後,有誰見過因違規上路而被舉報後嚴肅處理的案例?之所以未有,恐非『官人』懼怕外部監督?多半還是我們的舉報善後體系偏弱,百姓『審舉報疲勞』了。
倒是最近我看到濟南與鄭州的兩個『專拍哥』的事跡讓我興奮不已。濟南『專拍哥』拍了5000張涉嫌公車私用的照片,而且是山東省直機關『魯O』車牌號的車;鄭州『專拍哥』老呂的動作也大,拍了一千多張公車私用的照片,老呂還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自己的QQ號286330746,望更多人拍攝公車私用,讓公車腐敗無處遁形。如果我們只是采取諸如給公車貼標這種不痛不癢的管理方式治理公車私用,那麼最終收效當然不佳。我們不妨從制度上大膽而積極地鼓勵更多『專拍哥』行動起來,比如重金獎勵這種公民義舉,使他們拿起相機,以此震懾那些私用的官車。作者:周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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