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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26日訊
安徽籍駕駛員王某最近很郁悶,他回老家換駕駛證時,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的駕駛證上有4條違法記錄,交罰款後纔能換證。
證換不了,王某找到秀洲區交警大隊,向交警反映自己駕駛證信息被人冒用的情況。
據王某介紹,他在桐鄉跑運輸,有一輛車牌號為皖N25586的自卸貨車。他的駕駛證於今年6月16日到期,所以他提前一個月便趕回老家換證,沒想到卻被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告知還有罰單沒處理掉。
該交的罰款都交了,怎麼還會有罰單呢?再看罰單上涉及的車,不僅和自己的車型完全不一樣,還不止一輛車,王某猜測,有人冒用了他駕駛證的信息。
交警調查後發現,冒用王某駕駛證信息的是嘉興人袁某。袁某以前在市區某旅游公司工作,後來換了工作,經常在重慶等地跑生意。
幾天前的一個下午,交警聯系上袁某,並令其趕到秀洲區交警大隊。袁某說,他原先是有駕駛證的,後來因為沒有去驗證,時間長了就被注銷了。有一天,朋友問他要不要駕駛證,他想就用用別人的吧。於是,他把朋友給他的駕駛證上的照片撕下來,貼上自己的照片。此後兩年多,袁某一直拿著兩本駕駛證,一本是自己已注銷的駕駛證,一本就是冒用王某信息的假證。
王某的駕駛證上有4條違法記錄沒有處理掉,袁某爽快地答應由他去處理。這時王某提出,自己因為駕駛證的事跑了3趟安徽,來來回回要10天,車費、誤工費要袁某賠償。袁某起初不樂意,但想想情有可原,便答應了。
王某提出賠償8000元,最少也得5000元,袁某不能接受,雙方吵了起來。交警再次將兩人分開,並分別做思想工作,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協調,兩人最終達成協議,袁某一次性付給王某4000元,這事總算了結了。
當然,交警也對袁某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南湖晚報通訊員沈芳記者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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