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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四年以來,江西省豐城市劍南街道荔棚社區居委會被指向低保戶每年收取190元至270元不等的『低保回扣』,沒有任何票據,否則不讓領低保。有一篇帖子在天涯社區論壇曝光後,居委會纔悄悄地將一部分所收的數萬元費用以『衛生費』的名義退還給了低保戶。(據7月27日《新法制報》報道)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貧困人口最後一道生活保障線。只要符合低保政策規定,相關證件齊全,居委會就應該及時足額給低保群眾發放低保金。嚴格說來,發放低保金只是居委會代表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根本不算什麼權力。荔棚社區居委會玩起吃低保回扣的權力把戲,掏困難群眾的腰包。如此斂財套路,實在滑稽。
對此,劍南街道辦事處民政所回應稱,荔棚社區存在向低保戶收取費用的情況,但收的不是手續費,也不是回扣,而是衛生費。衛生費與低保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問題。且不說低保戶都是生活困難戶,向低保戶收取衛生費本身就值得商榷。就算衛生費非收不可,居委會也沒有權力在發放低保金時直接扣除衛生費。而且,居委會收取衛生費至少應該一視同仁。但是,當地非低保群眾證實,他們從未交過衛生費。既然非低保戶不交衛生費,居委會專門收取低保戶的衛生費,豈不是『柿子揀軟的捏』,故意欺負低保戶?自此,居委會把低保回扣解釋為衛生費的說辭不攻自破。
居委會挾低保金發送權以令亂收費,主要還是低保群眾與居委會在權力、地位上不對稱所致。如果不讓居委會拿回扣就拿不到低保金。而戶口管轄權又決定了居委會『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為了領到低保金,他們即使心中一百個不樂意,他們還能不掏腰包嗎?居委會如此雁過拔毛,讓人無語。
劍南街道荔棚社區居委會利用自身的公共服務權力漁利,不僅給公眾生活帶來不便與經濟損失,也傷害了政府公信力。公共服務該怎麼做,實際上是在考驗著公共服務的底線。公共服務者顯然不能不顧百姓的感受,為了一個『利』字,底線失守。
盡管事情曝光以後,懾於輿論的壓力,居委會悄悄地將一部分扣留費用以『衛生費』的名義退給了低保戶。但是,居委會吃低保『回扣』的危害不可小視。只有用法律制度給違規者戴上緊箍咒,讓他們支付違規成本,纔能遏制住劍南街道荔棚社區居委會這種借公共服務權力牟利的衝動。(劉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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