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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7月28日訊
『我想讓這個工程順利進行下去,然後把錢付清,以為不會有什麼事情。』出於這樣的想法,46歲的秀洲區包工頭王某在一項建設工程中兩次私刻公章與他人進行貿易往來,涉案金額達69萬餘元。7月26日,區檢察院以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對其提起公訴。
第一次:用假公章簽設備租賃合同2008年11月,王某與湖州市長興縣洽談一樁綜合樓建設工程,工程總造價1200萬元,這是個難得的賺錢機會。不過王某知道接下如此規模的工程必須掛靠其他已經注冊的建築公司。於是,他便找在建築行業混跡多年的朋友董某幫忙。董某為王某聯系了位於秀洲區的浙江某建設公司。公司派出人員與王某一同前往湖州查看,並與當地開發商簽訂了工程合同。然而好事多磨,因為租賃鋼管的需要,王某與嘉興市某建築設備租賃公司聯系,但該公司要求王某以其所掛靠公司的名義與他們簽訂合同。由於種種原因,王某掛靠的公司遲遲未同意王某的申請,令工程進度耽擱下來。眼看開發商越催越緊,王某心急如焚。『你可以先去刻一枚公司的公章啊,只要等工程做好款項付清,他們也不會追究你什麼。』董某給他出了個『好主意』。王某聽從董某的建議,用私刻的公章和某建築設備租賃公司簽下了合同。
跨過了這道坎,王某的內心很不安,遂將假公章扔進了建築工地的廁所裡。
第二次:用假公章進行鋼材買賣工程進行到去年下半年,工地上需要使用鋼材了,可王某所掛靠的建築公司因為之前的事情尚未解決,還是不同意他購買材料。這時,王某一名在山東從事建築生意的伙伴向他『求援』,說急需一批鋼材,希望王某幫忙。王某覺得這又是個賺錢的好機會,可怎麼纔能弄到鋼材呢?他再次想到了刻假公章。『一回生二回熟』,此時的王某已全無當初的內疚感,他迅速與上海一家貿易公司簽訂了40多噸的鋼材買賣合同,貿易公司將貨發給王某後,他除供自己工地使用外,還轉手以稍高的價格賣給山東的伙伴,賺取中間的差價。鋼材買賣合同中,雙方約定在收貨後一個月內付清貨款,但王某只付出了5萬元,據其稱,因為資金周轉的問題沒辦法按期付清購買鋼材的貨款。隨後,貿易公司向王某掛靠的建築公司投訴,而建築公司對王某的所作所為全然不知。
見事情被揭穿了,王某索性躲了起來。今年5月,王某前往江西九江做生意,其行蹤被公安機關掌握;7月上旬,王某在江西被抓獲。
據嘉興日報記者毛曉宇通訊員沈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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