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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日報》報道,曾經讓銀行陷入『口誅筆伐』的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續費又有部分銀行跟風上漲。繼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在內的四家國有大行全部實施同城跨行手續費4元的標准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等部分股份制銀行也從本月開始正式上調這一手續費。
『跨行取款的手續費不是2元嗎?怎麼收了我4塊錢?』從這句質問中,不難看出這一輪上漲,照例奉行的是『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准則,所謂『悄然』,消費者再次被蒙在了鼓裡,所謂『被上漲』。及至消費者發出為何上漲的疑問,一種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聲音再次傳來,曰:成本。並且注解道:『增加取款機數量需要成本,維修、更換ATM機也需要成本。』這好歹還算溫和的回復,因為老調重彈如嗚嗚祖啦般單調,畢竟習慣性地被迫接受後還不覺得太過刺耳。謂予不信,請聽另一種答復:對於此番銀行上漲同城跨行取現手續費的原因,一位銀行業人士告訴記者主要是『因為手續費要各方分攤』。這位人士透露,發卡銀行對每一筆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給銀聯,3元支付給受理銀行,發卡行自己吃下0.4元。銀行免收此項費用或者只收2元,都是倒貼客戶的。這樣的答復的畫外音是:知足吧,夠便宜你們的啦!我們銀行在割肉哩。
哦,原來不是銀行收費亂漲價,而是消費者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過,讓人搞不明白的是,銀行每次設置新的服務收費或者漲價,總是拿成本說事兒,然後兩手一攤作聳肩無辜狀,可銀行所說的成本如何計算得來,消費者總是難聞其詳,莫名所以,這好像也不老夠厚道的吧。即以這次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續費由2元提至4元來說,我們姑且認定確系由於『成本』的緣故,那麼,為何不是提至3元也不是5元而偏偏是4元呢?依據又是如何得出的呢?而且多家大銀行的提價又是那麼一致,莫非你們連增設取款機等的成本也恰巧那麼一致?這好像不能用他收4元,你不能吃虧收2元3元來解釋,因為消費者明明知道不管是幾元最終都是由自己買單,是從自己的卡上劃走的。請問這又作何解釋呢?如果不能給出個合理解釋,那消費者只能說這收費漲價的水太深了,並且有太多的理由懷疑收費跟風上漲有價格聯盟之嫌。
而且我們願不厭其煩地再問一句,銀行總是把服務啊成本呀放在嘴邊,我們就納了悶,因為服務最終的好壞,不能由銀行自己說了算,那要問消費者的感受。姑且不談銀行排隊那煩心事,僅就《廣州日報》的報道說,一邊廂是包括數零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不同名目的收費項目不斷『昇級』,另一邊廂卻是關停個體商戶的POS機刷信用卡功能等服務『降級』,市民對於銀行的『不對等』表現有著越來越多的質疑,這些質疑又有誰能站出來受累解釋一下?而不提成本還算罷了,就拿這次帶頭收費漲價的工商銀行來說,去年一家外國雜志發布的世界1000家大銀行最新排行榜上2008年的利潤額排名中,資金實力並不在前5位的中國工商銀行赫然以213億美元位居全球銀行之首。因此連新華社都忍不住發問:如果這個排名准確,工行所謂的『成本』原因從何而來?莫非所謂的服務就是巧立各種名目,然後坦然收取費用;莫非收費多少都任由自己說了算,連個招呼也不打,至於合理不合理根本不在『服務質量』之列,僅僅搬出個空洞的抽象的『成本』來就算萬事大吉?實在被逼問急了,再搬出個讓人一頭霧水的『國際慣例』來頂缸?
其實列出那麼多的疑問,並不是說銀行的服務就不能收費,就不能漲價,畢竟銀行包括國有銀行理論上是企業,講服務也得顧成本,而是說收不收費、收多收少,不能銀行一家說了算。這就牽出兩個問題,一個是監管,在銀行收費問題上,監管部門應該介入,指導也好叫停也好,總要有所作為,不能無動於衷。另一個問題則至為關鍵,必須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因為他們是利益攸關方。而要讓收費收得令人信服,不妨引入價格聽證。雖說在現行的國家和地方《價格聽證目錄》中,銀行收費項目不包括在內,但國家《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還有這樣的規定:『制定聽證目錄以外的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實行聽證。』鬧得『口誅筆伐』的銀行收費當然是因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由此,剛性的制度就應該是時候顯示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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