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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只要在燒菜中加入少許,就能增加鮮度而引起食用者的食欲。然而,許多消費者發現,現在很多包裝上標注『鮮味十足』、『鮮度99%』等字樣的味精,使用後燒出來的菜,鮮味卻大不如前了,且味道過於偏咸。是現在口味太難伺候了,還是自己的廚藝水平下降了?近日,椒江工商分局在一例消費投訴引發的商品質量檢測中,揭開了其中的奧秘。
椒江驚現含鹽量超標數百倍的味精
近日,椒江工商分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對標稱『上海鮮廚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廚老大』牌200克裝無鹽味精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定量檢測,結果顯示其谷氨酸鈉含量為29%,氯化物含量為39%。檢測結果為不合格。
根據國家相關標准,包裝上標有『無鹽味精』的味精,其谷氨酸鈉的標准值應為?99%;增鮮味精的氯化物含量標准為?0.1%。依據此標准,上述無鹽味精的谷氨酸鈉含量不達標(低於標准值70.8個百分比),食用鹽含量卻嚴重超標(超出標准值390倍。)執法人員當即對涉案的24包『無鹽味精』實施扣留。味精造假,全是利益驅動
據執法人員介紹,在市場上,特別是一些批發、零售市場,一些味精的價格明顯低於正常情況下的味精成本價,那麼,生產廠家和經銷商的利潤從何而來?主要靠降低生產成本,也就是在味精中加入大量的食鹽。
執法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谷氨酸鈉的價格每噸在8000元左右,而無碘鹽價格每噸僅700元左右,一包500克的無鹽味精成本價在6元左右,但如果加入50%的無碘鹽,則其成本價只需3元左右,價格相差近一倍。從此次調查的不合格味精情況看,以200克裝為例,進價為2元,經銷商的銷售為2.5元,如果不摻入食鹽,將毫無利潤可言。
消費者購買,認准品牌為好
對此,工商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不法商販在味精中加入大量食鹽,許多情況下加入的食鹽為無碘鹽,消費者長期食用,對人體會產生危害。消費者在購買味精時,一是要注重品牌,選擇知名度高的品牌和銷售店;二是不要貪小便宜購買低價位的味精。低格明顯偏低,質量肯定無法保證。此外消費者也可掌握一定的識別技巧:取少許味精放在舌頭上,如果是合格味精,舌頭會感到冰涼,且味道鮮美,並帶有魚腥味;若感到苦咸味,又無魚腥味,則是摻了食鹽;若是摻了木薯或石膏,不僅難於溶化,且有冷滑、黏糊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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