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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貴港市港南公安分局16日透露,發生在8月13日該市橋圩鎮的塌樓事件,是因租賃方大面積拆除承重牆,將一樓的6間鋪面打通作為一間超市使用所致。目前警方已經依法刑事拘留3名責任人。
8月13日早晨6時許,廣西貴港市港南區橋圩鎮供銷社,一幢三層高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舊樓房發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9人受傷。警方事發後調查得知,2009年底,廣西北流市人羅堅租賃了橋圩鎮供銷社一樓作為超市鋪面。2010年6月中旬,在鋪面裝修過程中,羅堅、戴彬兩人明知改變建築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仍請梁子恆帶人私自改變樓房的建築結構,將一樓6間鋪面打通作為一間超市使用。沒有施工資質的梁子恆依然帶人使用工具改變樓房的建築結構,此舉致使這幢三層高的樓房發生坍塌。
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羅堅、戴彬、梁子恆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目前,港南公安分局已依法對羅堅、戴彬、梁子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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