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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一是神是人的爭議,已經可以劃上句號。但對於李一事件的反省,仍在持續發酵中。昨天又曝出多位名人為李一推波助瀾的新聞,報道裡許多姓名都是家喻戶曉。
翻開這麼多年林林總總的『神仙』花名冊,就可發現,每個『神仙』背後都有一個或多個吹鼓手。曾經看過一篇關於氣功『大師』嚴新的報告文學,裡面就記載著諸如『縮地千裡』、『跨洋發功』之類的『真人真事』。假如論神通廣大,恐怕連李一都得甘拜下風。但比起吹鼓手陣容的豪華程度,那嚴大師又遠遠不如了——如今的『神仙』們也與時俱進,告別了小打小鬧和零敲碎打,走的可是高端路線和高科技路線。
名人之所以成了『神仙』眼裡的人參果,全賴名人效應的強大。『神仙』深知抓住一個名人,比修行1000年更有用,拼命向名人拋媚眼。問題是想傍名人的人多的是,『神仙』為啥總能獨佔鵲枝?常人們也未必會去相信水下生存兩小時之類的神話,名人卻常常深信不疑。瞧瞧李亞鵬為《世上有沒有神仙》一書所作的推薦語:『這是對一次探索生命奧妙之旅的記錄,它的價值在於這是真實的、客觀的。作為一名見證者,我想我有權利和義務這樣認為。』——我說『靖哥哥』,假如你的粉絲因此信了李一的那套玩藝,你也該負幾分責任吧?
有人說名人會迷『神仙』,是因為信仰貧乏,拿虛無飄渺的仙界當作追求;有人說沒那麼嚴重,只不過是養生熱盛行的產物罷了。還有馬雲這樣的,只是想『換個環境』。那麼多的原因,足夠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分析個幾天幾夜了。但實際上李一能成為『當紅神仙』,不在於名人個人的喜好,而在於名人對於公眾的態度。正是因為一些名人(當然也包括一些名媒體、名欄目、名主持)不負責任、不講科學的推薦、宣傳和鼓吹,把李一扶上了神位。
因為是名人,一言一行往往會放大成社會行為,影響一大批人,比起常人自然就要多了幾分責任。因為多了幾分責任,你的推薦或者表態就得多幾分慎重。這也算是名人的職業道德吧。咱不指望你是道德完人,你也不可能通古博今無所不曉,買到假貨、上點小當的機率,未必比常人少幾分,既然如此,當你要對公眾發聲時,多點慎重,這要求不過份吧?中國有一個宋祖德就夠了,多來幾個,太鬧。
至於那幾位本著『利益交換,合作雙贏』的目的,和『神仙』們結成了盟友關系的名人,就無須向他們灌輸什麼『責任論』了,因為他們和『神仙』坐在同一條船上同生死共進退,『神仙』有什麼責任感,他們也只能有什麼樣的責任感。(本報評論員方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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